《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文摘   2024-12-25 15:10   天津  
《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办法》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应急预案是突发事件应对体制、机制、法制的制度载体,是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下好风险防范先手棋、打好事故灾害应对主动仗的重要抓手。202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为新形势下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范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为进一步厘清我市应急预案管理职责、总结固化预案建设经验、完善预案管理工作举措,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起草《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的起草工作围绕新形势下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对标国家文件要求,参考借鉴相关地区做法,结合近年我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实践,形成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相关方面意见建议,按程序审批、印发。《办法》共8章、46条。内容包括:总则,体系和内容,规划和编制,审批、发布、备案,培训、宣传、演练,评估与修订,保障措施,附则。

三、应急预案体系主要包括哪些?

《办法》明确,应急预案体系覆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4类突发事件。按照编制主体,将应急预案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将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支撑性文件纳入应急预案体系统筹管理,并就强化京津冀等区域性、流域性等联合应急预案的编制提出要求。

四、哪些部门(单位)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安全生产法、传染病防治法、防汛抗旱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石油管道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分别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预案编制、修订、演练方面的职责任务。《办法》明确了新体制下各级、各部门的预案管理职责,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本部门(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应急预案管理、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

五、应急预案编制应注重做好哪些工作?

为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办法》规定,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资源调查和案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在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做好与相关预案的衔接;负责应急预案制修订的人员,应当熟悉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情况,了解相关突发事件特点和应对要求,熟悉应急预案编制的要求、程序和方法。同时,《办法》还分别明确了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的编制重点,明确基层可结合实际简化应急预案体系构成。

六、如何做好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办法》规定,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预案的培训、宣传工作,对与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培训;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多种形式,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单位、人员、装备、设施等组织演练;结合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需要,明确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每2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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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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