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哲以法为笔,以情为墨,诠释着“法律明白人”的担当,成为宋庄村法治乡村建设进程中的温暖力量。
他的办公桌上堆满学习笔记,“现在村里老年人和妇女儿童较多,如果按法律原文讲100遍,不如拿出一个纠纷案例讲一遍。”遇到拗口的法条,他总是先翻译成通俗易懂的语言记录下来,为普法课堂做准备。他是村民公认的法律“翻译官”。在矛盾化解中,陈哲尽显法、情、理的融合智慧。面对老人赡养难题,他找到老人子女,普及民法典规定,以传统美德感化,为老人解决忧心事。他常说:“化解一场矛盾纠纷,其实也是一场普法宣传。把法讲明、把理说透,矛盾自然迎刃而解。”
考虑到村民们日常从事农活,陈哲在村里成立了“普法广播站”,方便老百姓一边做农活,一边收听普法广播。2023年至今,陈哲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30件,开展法治培训40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余次。
来源:安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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