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能省一笔!买房多项税收优惠来啦 →

民生   2024-11-13 21:06   广东  
等等党们,又一次赢了。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今天(13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此外,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其实,早在今年10月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财政部就透露:正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
而上周五,财政部新闻发言人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了进一步支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政府决定实施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已按程序报批,近期即将推出。

小作文网传的税收优惠
前两天,网上就有“小作文”疯传楼市减税政策,今天出台的新政虽然不如小作文中说的力度大,但也是实打实的利好。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税收新政将会进一步提升市场的活跃度,尤其是二手房市场的流通性将会大幅增强。同时,改善需求也会得到进一步刺激,从而间接促进新房市场的活跃。
一方面,税费减免政策正式实施,将直接为购房者节省一笔可观的费用。这不仅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也为购房决策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
另一方面,随着政策的落地,二手房的挂牌房源可能会出现爆炸性增长。一批未满二的房源将会被释放出来,预计二手房市场的选择将更加丰富,议价空间有望进一步扩大。这将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以及更优的购买条件。

公告原文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乡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
二、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按新公布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全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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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自|南方新闻网 网易房产广州站 财联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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