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省级统筹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制定驻镇村规划服务总体目标,指导监督各地落实驻镇村规划师入驻任务,推动人才下沉乡村规划实践。
力争到2024年底,全省驻镇村规划师入驻率达到100%。
02
市县落实
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形成一套具体实施管理办法。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根据下达的任务和乡镇实际需求,落实辖区内驻镇村规划师签约和服务站点建设工作,并在具体服务内容与制度设置上做好与乡镇政府的衔接工作。
03
乡镇入驻
各地及时推选有能力、有意愿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到全省驻镇村规划师志愿者库,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技术人才按照“双向选择、志愿服务”的原则达成服务意向。
04
数智赋能
各地应建立驻镇村规划师信息统计采集制度,将驻镇村规划师入驻情况、服务频次、服务时长等信息纳入省级统一建立的数智化管理平台,促进乡村规划实施监督及相关工作。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利用数智化手段实现上下贯通、部门协同的数智化应用生态;借助平台主动公开驻镇村规划师姓名、工作职责等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01
建立服务站点
02
提升服务品质
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驻镇村规划师工作的新理念、新模式、新技术,建立驻镇村规划师在规划实施、耕地保护、全域整治、风貌提升等相关事项的参与制度,创新扎根式、陪伴式、基地化服务类型,提高驻镇村规划师入驻服务时间、提升服务品质。
同时鼓励派出单位以公开公平方式参与当地规划项目,构建长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协同机制,加快形成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全生命周期服务模式。
03
健全激励机制
各地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驻镇村规划师长效服务机制。
对于服务时间长、工作表现优秀的驻镇村规划师,可通过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加分、专项奖励、专家聘任等方式予以鼓励。
对派驻服务表现优秀的派出单位,鼓励各地在相关项目采购服务工作中予以加分。
来源丨浙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