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第六条“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不限量免费用血,5年后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累计达800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用血;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按其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在州内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后,出院结算时用血费用可通过就诊医院血费直免结算窗口办理血费减免。在奇台县以外医疗机构用血的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可携带临床用血相关资料到奇台县便民服务大厅办理减免手续。特别说明:血费直免与医保报销情况相关联(血费按照乙类药品报销),以医保结算后剩余金额予以报销。
血费直免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献血者本人用血:1.献血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献血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出示电子献血证);3.用血费用清单、结算发票、医保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4.献血者本人或直系亲属银行卡号。
(二)直系亲属用血:1.用血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献血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献血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出示电子献血证);4.用血费用清单、结算发票、医保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5.直系亲属用血关系证明(含结婚证、户口本)或填写直系亲属承诺书。
二、保障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权益·亲属优先用血政策
全区十四个地州无偿献血证互认,无偿献血者在全区各血站献血后,无偿献血者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全区范围内享有优先用血权益。一是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不限量优先用血;二是5年后按献血量等量优先用血;无偿献血者无偿献血量累计达800毫升以上的,终身不限量优先用血;三是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和配偶父母,可按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等量优先用血;四是荣获无偿献血奉献奖的无偿献血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可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优先用血;五是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获得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不限量优先用血;六是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获得者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以及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和配偶父母终身不限量优先用血;七是无偿献血者相关亲属累计优先用血量的合计不得超过无偿献血者献血总量。
享受优先用血的人员可向就医所在地血站提供以下资料:
(一)本人用血需提供身份证、献血证、捐献造血干细胞或获得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证书,以及所需血液成分及数量。
(二)配偶或亲属用血需提供如下材料:1.献血者和患者身份证、献血证以及所需血液成分和数量;2.亲属用血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和人体器官或获得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用血需提供相关证书。优先用血基本原则:符合上述要求的由就医所在地血站负责供血,用血量超过1600毫升,或在所在地血站无法满足用血量的,献血地血站给予必要的血液调剂支持,确保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权益。
(咨询电话:昌吉州中心血站0994-2728316、2725695)
三、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无偿献血优待政策
自2024年7月15日起,州内所有公立医院已落实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金奖、银奖、铜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获得者凭本人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荣誉证电子卡免收普通门诊诊察费政策。查询无偿献血荣誉证电子卡方法:微信关注“昌吉州中心血站”服务号→右下角“我的”→献血荣誉证,或关注“昌吉健康云”→“智慧医疗”→“电子健康卡”进行申领无偿献血荣誉证电子卡,配合身份证在全州所有公立医院享受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政策。
四、临床用血费用跨省异地减免·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措施
根据《关于做好全国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跨省异地减免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4]348号)精神,在做好无偿献血者“血费减免一次都不跑”的基础上,通过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管理服务平台系统,实现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临床用血费用跨省异地减免。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测试和运行阶段。
昌吉州中心血站
爱心热线∶0994-2725695
献血时间∶周一至周五、周日 (每周六休息) 10∶00-19∶30
地址∶昌吉市南公园西路138号
奇台爱心献血屋
爱心热线∶0994-7280629
献血时间∶周一至周日10∶00-14∶00、15∶30-19∶00
地址∶奇台县金奇阳光南区南门旁
来源 | 天山网
责编 | 靳春燕 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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