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 |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乌力吉木仁法庭建设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政务   2025-01-14 17:25   内蒙古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八批“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促推借款合同纠纷预防化解”典型案例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乌力吉木仁法庭建设案例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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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乌力吉木仁法庭

探索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模式

打造借款合同解纷“闭环链”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乌力吉木仁法庭设立于2012年,辖区面积2168平方公里,总人口15400人,审判团队均为女性,被称为“草原上有温度的女子法庭”。近年来,法庭大力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推行“专业审+督促执+多元调+源头防”模式,形成借款合同全链条解纷“闭环”,绘就了民族地区乡村和谐“枫”景。法庭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法庭庭长先后荣获“全区优秀法官”“全国优秀法官”等称号。


一、强化巡回审判,夯实“专业审”基础实现一站解决


一是培育务实管用解纷机制。创新用好“那顺调解法”这一通辽地区新时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系统性理念方法,形成铸牢“一个”公平正义法魂,践行“五项”为民司法承诺,运用“三种”调解模式,促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一体推进的工作机制。2021年以来,受理借款合同案件322件,巡回审理173件,其中调撤结案298件,调撤率92.5%,无发改信访案件,服判息诉率100%。


二是落实一体化巡回办案模式。针对借款合同纠纷,深入落实“巡、立、调、审、执”人民法庭一体化巡回办案模式,在辖区内设立10个巡回审判点,年均53.7%的借款合同纠纷在巡回审判点审理,并邀请村委会人员等旁听庭审、参与调解,通过巡回立案、巡回调解、巡回审判、巡回执行、巡回普法将案件审理、普法宣传、便民利民融为一体,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三是推行繁简分流提升解纷效率。对于符合小额诉讼适用条件的借款合同案件,向当事人释明,强调“依法适用”,在“简、快、准”的良性轨道上提升解纷效能。2024年以来,小额诉讼适用率25.62%。


二、探索执前路径,开启“督促执”模式巩固末端成果


一是推行“以保促执”。坚持立案前主动向当事人发放《财产保全告知书》257份,引导当事人办理保全申请,通过保全手段促进案件实现调解,并为后续可能到来的执行打牢基础、提供保障。


二是实行判后答疑机制。对法庭判决和调解的涉借款纠纷开展判后答疑和调后释明工作,讲明不履行生效义务的后果,促进当事人诚信履行,法庭判后答疑和调后释明覆盖率达100%。


三是推行“督促执行”举措。把“督促执行”作为全链条化解借款合同纠纷的“最后闭环”抓紧抓实抓好,建立案件台账,对生效借款合同案件定期提醒义务人主动履行。同时,依当事人申请在执行立案前督促义务人及时主动履行生效文书义务,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2021年以来,成功执前督促履行案件193件,履行标的490.82万元。


三、提升协同合力,打造“多元调”体系助力前端化解


一是促进多元共治联动。落实“代表委员+法院”机制,广泛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化解纠纷,促进密切联系群众、拓宽监督渠道、收集社情民意,实现依法履职和参与社会治理相融合。2024年以来,代表委员参与化解纠纷7件,化解成功4件。强化“四所一庭”协同联动,不断加强矛盾纠纷信息共享、矛盾纠纷研判预警、疑难纠纷联动调处、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工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多元解纷“破圈”融合。2023年以来,组织参加联席会议16次。借力基层治理网格,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人地两熟”优势,通过“网格+协助送达、协助执行”等模式推动纠纷有效化解。2021年以来,法庭诉讼调解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98件,与各联动部门协作化解277件。


二是做实指导人民调解。编写《矛盾纠纷调解指引》,着力为人民调解员掌握调解原则、实务案例、相关法条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开展调解员集体业务培训4次220余人次,采用专题学习、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等方式,不断提升调解员的解纷能力。


三是持续深化“庭村共建”。与当地嘎查村签订“庭村共建”协议,在机制保障、能力提升、多元解纷、普法宣传等方面强化协作共建,通过“庭村共建”以点带面辐射推动“无讼”嘎查村(社区)建设工作。目前,已创建6个“无讼”嘎查村,努力实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四、聚焦关口前移,健全“源头防”机制赋能基层治理


一是构建“法庭+N”机制。针对借款合同纠纷占比较高实际,主动搭建会商平台,加强与监管部门、辖区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2021年以来,组织座谈会4次,通报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成诉态势,分析存在问题,协商解决对策,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二是推行“订单式”普法。通过向企业群众普及民间借贷、金融借款、非法集资犯罪等法律知识,着力强化辖区企业群众防范非法借贷的意识和能力,以普法宣传“小杠杆”撬动金融安全“大治理”。2021年以来,“送法进企业”32次、“送法进村屯”900余次、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27次。


三是强化“可选择”引导。依托辖区党政工作平台和各类宣传媒介,刊载发放调解宣传册、非诉讼纠纷解决倡议书,加大对非诉讼纠纷解决的宣传指引。在案件受理前充分释明非诉解纷优势特点,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有利于修复关系的途径化解纠纷。



编辑 ┃ 郝佳瑞
审核 ┃ 韩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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