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岁月更替,华章日新。2024年,通辽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在“两会”召开之际,通辽中院新媒体平台推出【奋斗这一年 · 通法答卷】系列报道,邀您共同回顾一年来通辽法院坚守正义、砥砺奋进的亮丽答卷!
近年来,通辽市法院始终把讲政治摆在党的建设首要位置,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以坚强党性铸就忠诚干净担当之魂。通辽市法院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着力构建“1251”工作体系,打造“北疆红枫”党建品牌,搭建两个服务场所,组建三支党员队伍,开展三大活动,用公平正义铸就法魂,引领推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思想政治建设是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有力武器。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及讲话精神,不断夯实党员干警思想基础,接受不忘初心的精神洗礼。
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不断深入群众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2024年5月20日,干警走进通辽市新城第一中学小学部,讲述“三千孤儿入内蒙”的历史佳话,把担当奉献的精神、民族团结进步的种子根植在学生心中,增强学生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干警以《向学生欺凌说不》为题,用真实事例引导学生勇敢应对和处理各种不法侵害,提高青少年法治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力助推法治校园建设。
知之愈深、信之愈笃、行之愈实。不管是司法办案还是综合工作,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注重发挥好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各项工作方向明确、思路清晰、措施精准。《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连续三年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上获“满票”通过;市中院党组连续三年被通辽市委评为“优秀领导班子”。
司法以公正为准绳,以为民服务为使命。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联系服务群众和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两个重点”,向社会公布“便民利民惠民十大承诺事项”,搭建“党群连心桥”平台载体,让群众感受司法温暖。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服中心目前已实现登记立案、诉调对接、信访接待、集中送达、法制宣传等分区布局、便捷服务,打造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诉讼服务中心,推动“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现代诉讼服务模式。2023年7月上线诉讼费电子票据系统以来,线上缴费约4659万元,办理诉讼费减免缓103件,金额约524万元(其中,为困难企业缓交诉讼费案件27件,缓交金额约416万)。设立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站,为群众提供“全天候”“零等待”的智能诉讼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涉企、涉金融、涉军、老年人等绿色通道,推动该类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设立12368诉讼服务热线,2024年热线通话总量约10000次,接通率为100%,服务满意度100%。
本着“抓前端、治未病”理念,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形成“和合无讼”多元解纷模式,促进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全市法院诉讼案件连续6年持续上升势头得到遏制并出现拐点。在全自治区率先开展“执破融合”改革,积极推动内蒙古康乃尔化学有限公司、内蒙古科尔沁牛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有效护航辖区龙头企业涅槃重生。
2024年是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攻坚年”。通过探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终本案件出清,推进执破融合工作有效破题,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好的思想政治工作应该像盐,但不能光吃盐,最好的方式是将盐溶解到各种食物中自然而然吸收。党建工作也可以润物细无声,也可以灵活多样,关键是要用心。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推进“五项工程”,用持续不断的政治引领,在实际工作中鼓舞和鞭策,把大家的心拧成一股绳。
推进政治领航工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切实做到政治上坚定、组织上坚强、行动上坚决。
推进强基固本工程。积极开展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创建工作,按照“以党建带队建”的工作思路,高点站位,系统谋划,狠抓落实,形成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夯实“书记抓”、“抓书记”责任根基,构建模范机关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在亮承诺、晒业绩、比能力中激发争先创优活力。
推进融合增效工程。扎实推进“党建+审判执行”深度融合发展,把党组织覆盖到执法办案的基本单元,党务、业务由部门负责人“一肩挑”,开展“挑重担、比质效、争一流”主题活动。通辽法院在全区法院岗位技能竞赛中取得团体一等奖的优异成绩,比学赶超、进位争先蔚然成风。
推进暖心聚力工程。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庆祝建党103周年文艺汇演、“与法同行 激辩青春”辩论赛等活动,活跃机关文化生活。不断完善从优待警、暖警爱警举措,建设综合训练中心、开办稚慧天平托管中心、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等,进一步激发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热情。
推进清廉建设工程。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集中学习、廉洁家风教育、警示教育、制作廉洁微视频,督促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以清廉机关护航高质量发展。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根本目标,从内心深处打牢司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从“刚性”裁判到“柔性”调解,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
通辽大林镇闫先生多年前不幸遇害身亡,因刑事案件调查未结,尸体存放于殡仪馆1700天,产生107万余元的高额丧葬服务费,数额远超刑事案件被告人赔偿的丧葬费用,由此引发一系列费用纠纷。通辽中院民一庭法官结合多年的审判、执行经验,多次进行细致地调解工作,最终殡仪馆同意减免部分费用,赔偿方同意将监护人在刑事案件中享有的丧葬费转移给殡仪馆,另给予殡仪馆丧葬用品费。为化解案件当事人的“心结”,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联合通辽市委宣传部选派心理咨询师走进大林镇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进一步“修复”和“治愈”。案件当事人也最终释然,表示亲人虽已不在,但自己会好好地生活下去。
点亮信仰灯塔,践行初心使命。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2名干警获评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1个支部获评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名干警荣获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2个党支部获评通辽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王爱林荣获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那顺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朱珊珊荣获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北疆红枫”的旗帜在通辽大地高高飘扬。渐变色三角枫叶造型寓意着通辽市法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三者互融互促共进;由“通辽”的首字母“TL”构型的天平图案,象征着公平正义,寓意着通辽市法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公正司法,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贡献通辽法治力量。
来源 ┃ 内蒙古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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