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决定接受:
李友泉辞去临沂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临沂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刘艳芬辞去临沂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临沂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依照法律规定,报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19日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70号)
临沂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宝亮的提请,于2024年12月19日决定任命:
杨荣涛为临沂市司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尤元勋的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19日
临沂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临沂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苗成营的提请,于2024年12月19日任命:
徐志刚为临沂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杨荣涛的临沂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19日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72号)
临沂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海舰的提请,于2024年12月19日任命:
陈刚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邱文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何守江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王周华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郭自梅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邵波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孙叶梅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王树东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李殿基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姚玉蕊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
路宝怀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刘华东、吴洪林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增伟、赵君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晓艳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贵龙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韩文超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张敬新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杜春萌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李大军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张晓燕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孙叶梅的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韩振华的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王周华的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临港经济开发区审判庭庭长职务;
孙诚霞的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何守江的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李兴波的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王树东的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李殿基的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职务;
李增伟的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邱文、陈刚的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吴洪林的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姚玉蕊的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大军的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王晓艳的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临港经济开发区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邵波的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华东的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密启娜的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夏桂方的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晓燕的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19日
来源丨临沂新闻 编辑丨国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