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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薛利超报道 日前,市政府办印发《葫芦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响应、预案管理、保障措施、附则八方面主要内容。 《预案》明确,本预案适用于葫芦岛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因沙尘、山火、局地扬沙、国境外传输等因素和臭氧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不纳入预警应急范畴。《预案》八方面主要内容,分别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预案体系和工作原则;明确葫芦岛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的成员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明确应急减排清单、绩效分级差异化管理、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和应急演练的相关要求;明确监测与预报会商、预警分级、预警发布和预警调整与解除的要求;应急响应,明确应急响应分级和响应的具体措施以及信息报送和总结评估的要求;明确预案备案、宣传、培训、修订内容;明确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物资保障、预报预警能力保障和信息联络保障等相关内容;明确预案实施日期和预案解释权。《预案》附件部分,包括葫芦岛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组织架构图、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流程图和市专项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响应程序及措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葫芦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葫政办发〔2019〕70号)同时废止。来源:葫芦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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