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交通运输厅(局、委)、数据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和《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要求,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积极推动团标、行标和国标互相衔接、同向发力,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数据局制定了《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交通运输部
国家数据局
2024年12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1月2日印发
生态环境部气候司相关负责人就《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答记者问
问:《工作指引》发布的背景是什么?
答:《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构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作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要内容。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均明确提出“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任务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助力实现“到2027年,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到2030年,制定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的主要目标,生态环境部牵头起草并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工作指引》,明确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的工作目标和实现路径,旨在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积极推动团标、行标和国标互相衔接、同向发力,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低碳转型,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和双碳目标实现。
问:《工作指引》与国内现有碳足迹政策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答: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是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两大基石”之一,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在深入调研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关注企业诉求,立足工作实际,编制完成了《工作指引》,为加强产品碳足迹管理提供标准化支撑。《工作指引》以解决当前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覆盖率不高、影响力不强、规范性不足等问题为导向,在遵循核算通则《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国家标准的基础上,从明确标准制定路线与技术要求、协调各类标准协同发力、促进标准有序衔接和实施应用、加强标准国际交流衔接四个方面提出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目标和要求,与现有产品碳足迹相关政策在内容上全面衔接,重点任务更细化、措施手段更聚焦,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产品碳足迹标准编制的重要依据。
问:碳足迹标准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有哪些?
答:《工作指引》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方向指引,立足加快构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坚持系统观念,突出标准顶层设计,扩大标准有效供给,强化标准协同互促,有序构建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按照“急用先行 稳妥推进”的原则,扎实推进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研制,同步开展碳足迹因子研究和测算工作。鼓励各方积极参与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制修订,确保实现2027年前100项和2030年前200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制定目标,促进国内国际标准衔接互认。
一图读懂 | 《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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