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3日,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监局联合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甲烷体积浓度低于8%的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与2024年7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稿在方法学适用性、减排量核算方法、项目数据质量要求等方面均有明显变化,北京和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现将方法学的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1.适用条件的变与不变
(1)不变的分解销毁技术:无论是征求意见稿还是正式稿,均明确规定仅适用于甲烷体积浓度不超过8%的煤矿瓦斯和风排瓦斯无焰氧化(即蓄热氧化和催化氧化)减排技术。
(2)变化的适用范围:征求意见稿中并不要求必须对甲烷销毁过程中产生的余热进行利用,而正式稿则明确规定必须对甲烷分解销毁过程中的热能进行利用,同时利用方式也从原来的发电扩展到发电、供热、热电联产。
(3)增加禁止条件:方法学明确指出“不适用于人为将甲烷体积浓度大于或等于8%的煤矿瓦斯进行稀释后得到的煤矿低浓度瓦斯”,排除了通过人为手段调整煤矿瓦斯浓度的途径。
2.减排量核算方法的简化与保守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稿针对项目基准线排放和项目排放的核算方法均进行了调整,核算方法更为保守。
(1)基准线排放:煤矿低浓度瓦斯、风排瓦斯直接排空产生的基准线排放是减排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数值与进入无焰氧化装置的甲烷量密切相关。为确保项目减排量的不被过高计算,方法学规定进入无焰氧化装置的甲烷量取监测值和推算值中的较小值。
(2)项目排放:无焰氧化设备的销毁效率是影响项目排放的关键参数,征求意见稿给出了该参数的监测方法,而正式稿则直接规定取缺省值90%。缺省值的使用既可以简化监测过程,又能保证项目减排量的保守性。
3.项目数据质量要求更为严格
(1)项目适用性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当项目出现输送系统入口处流量大于抽采流量之和时,视为不符合项目适用条件的情形,而正式稿则进一步要求做撤销处理,对虚假数据零容忍。
(2)数据联网要求方面:数据上传频率由征求意见稿中的5秒一次,更新为每秒上传一次;同时规定试运行期间发生中断的需要重新进行联网测试;另外,正式发布稿还明确规定了如何处理设备故障所导致数据缺失和中断等情况。
低浓度煤矿瓦斯利用方法学一直备受公众关注,正式稿的发布将促使更多项目落地。北京和碳作为 “碳中和一站式服务商”,联合行业研究机构、技术提供商、投资机构为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项目提供从项目规划、投资建设到CCER项目开发及交易的“一站式”服务,助力企业实现绿色低碳发展。集团培训及业务咨询电话:13720006839 或1931523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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