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作为乌托邦的“共享”

文摘   2024-11-20 19:30   北京  

作为乌托邦的“共享”

——读《共享建筑学导论》

李振宇教授寄送《共享建筑学导论》,读后一直没有时间写点文字。今天是个阴雨的周六,坐在工作室里翻阅这本书,写下些文字,作为学习和思考。

序言中吴志强教授说李老师提出的“共享建筑学”“对‘形式追随共享’做出可以自洽的诠释”;诸大建教授谈到发展共享空间,“不仅具有控制空间规模和提高空间效率的意义,而且具有弘扬空间正义的意义”(如何弘扬空间正义实在是值得讨论的一个问题);赞赏“共享建筑学”“具有前沿性和探索性的研究”;李翔宁教授认为“共享”在“实用、坚固、美观和绿色”的建筑原则之外开拓了一条新的可能路径,《共享建筑学导论》不仅回顾建筑共享的历史,也提出理论构架和实现路径;李翔宁教授问,“共享建筑”理念是否有可能在新的时期,在一个虚拟世界中“创造出一种可以共有、共治、共享的建筑全新样貌,而不是仅仅沦为资本的另一轮游戏?”。

李振宇教授在前言和结语中都谈到,共享建筑学作为新的一种建筑学视角,可以用来观察和思考建筑学的发展。他谈到共享建筑的三个阶段(全面、让渡和群共享)以及四种方式(分层、分隔、分时、分化),认为21世纪的建筑学要迈向共享建筑学。

《共享建筑学导论》讨论和辨析了共享、公共、多元等概念(作为基本的理论构成),并结合详尽案例展开说明和分析。书的内容没有停留在之前物质空间的讲述,进一步把网络信息状态纳入框架中。如李老师所言,《共享建筑学导论》提出了新的建筑学视角——这是一个重要的视角,对于当下建筑学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和实践价值。关键的问题是,什么是“共享”——进而什么是“共享建筑”或者“共享空间”仍然值得进一步深究,它在本质上不是传统建筑学的物的设计与建造问题,它本质上是政治经济学问题、社会学问题,是空间政治问题。共享建筑或空间的状态存在于社会生产与建筑学之间的某个位置,是抽象的社会批判性理论与具体、微观建筑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书中提出的共享建筑“可以被其拥有者(或管理者)以外的多个主体使用,通过较为简便的程序,就使用的时间、空间、方式以及是否支付、如何支付等进行约定、使用者在使用中具有一定的自由度和选择权”(P6),以及共享建筑可以是公共的也可以是私人的、可以是多功能的也可以是单功能的、可以是收费的也可以是公益的等的界定看起来略偏宽泛。

以下是几点概要的想法。

首先是“为什么要共享?”的一种视角,它关系到共享建筑(学)的基本问题。“共享”对应于“私享”。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里,世界高度不均衡发展,资源、资本、技术、信息等越来越集中和控制在少数国家、城市、公司、院校和个人,由它们“私享”,世界的社会结构越来越成为一个宽底边,高耸尖头的金字塔,只有极少数的群体(在各种不同空间层级、领域、学科)处在金字塔的顶端。呼唤“共享”是对权利的伸张,是对不公平、不正义世界的抵抗。它是一种批判精神、社会意识和态度,呼唤“共享”——从亨利·列斐伏尔的角度,是呼唤“进入都市的权利”(the right to the city),因为都市成为人类文明(物质、精神和文化等)的社会空间载体,因此进入都市的权利是享有人类生产出来的第二自然的权利,是社会意义上最大的共享。书中谈到《基多宣言》提出的“人人共享城市”是共享的最大目标——城市不能通过高房价(或房租)、高生活成本、长劳动时间、低工资和激烈竞争等拒绝和排除人的进入,剥削劳动者和生产不公平不正义(今天的许多城市成为剥削机器却拥有被影视、宣传机器加载的美名)。如何走向整体意义上的“共享”是值得和需要急切探讨的问题——建筑学又在其中能起到什么作用是问题中的问题。

当下“共享”现象存在几种形式。一种是由商业机构发动的“共享”,如书中提到的共享单车、airbnb等(不要忘记淘宝、京东、微信、抖音、高德、美团等),它的本质是资本利用新时期的信息网络构建出来的商业模式,通过比如即时信息通讯工具连接潜在数量巨大的消费者和商家,并从中获得巨大利润。这种意义上的“共享”转化为“信息网络平台”支配下的生产模式,平台经由控制信息和算法,同时支配了也对享受“共享”的两端(消费者和商家)收取费用(以不同的形式,或直接显现或潜藏)。从这个意义上讲,是平台在“共享”消费者和商家的信息中获得利润。构建出来的商业模式也就要求建筑做出调整(如居家用房改为airbnb评价标准的出租房),建筑师(或相关专业者)也就在其中起到具体作用,成为这一形式下的“共享建筑”的一部分。

另外一种是由地方民众发动的“共享”。他们基于自身的利益诉求,要求改变或改进地方的比如基础设施、生活条件或不合理的政策安排,他们集体商议、在不同意见和矛盾冲突中达成共识,并进而推进行动,抵抗强制性的指令。这一过程是一种形式的“共享”——它是有人群边界的共享,它的过程是“共享”的本质性含义——规划师、建筑师在其中能起到什么作用?他们需要从之前的物质空间规划、设计转向参与社会协商和提供专业角度的意见么?也许“共享”的第一层意义就是集体在矛盾的冲突中达成相对一致的意见。然而当集体的考虑和行动显示出一定的价值时,它很容易就被商业收编。意大利的埃佐·曼奇尼在《日常的政治》(Politics of the Everyday)谈到,“当一个想法显示出巨大的传播潜力时,它们就被吸纳进主导经济模型中(随之而来的是其初始社会价值的丧失,正所谓共享经济中的许多案例)”。也就是说,基于地方使用价值需要的“共享”,很可能很快被商业挪用,顶着“共享”的名义、戴着“共享”的帽子转化为交换价值。

还有一种“共享”,是官方概念里和推动的“共享”,是由上而下的计划性的“共享”,在此不深议。这一层次的“共享”是许多建筑师的工作领域。

在当下的状态下,呼唤“共享”看起来是一种乌托邦。但恰恰是乌托邦的存在,使得未来还有希望,还有列斐伏尔提出的“在不可能中寻找和创造可能”的希望和勇气。“共享建筑”(学)是对当下社会矛盾和问题的认识,并试图在其中探索“空间共享”的实践路径。它需要在宏观认识与具体微观实践之中、在理念认知与集体经验之间、在新技术与地方文化之间、在各种控制与抵抗控制之间找到可能的结合路径。它很显然是一种乌托邦,但它代表着一种希望,一种李振宇教授提出的观察、思考建筑学的新视角和必要方向,一种迈向21世纪批判建筑学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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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杨宇振教授撰写,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图片除注明外,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欢迎转发,禁止以空想者Spatial Thinker编辑版式转载。


共享建筑学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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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上架时间

共享建筑学导论

李振宇 等  著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6开

224页

89元

2022 年 12 月

《共享建筑学导论》是首部研究共享建筑学理论和实践的建筑学专著。本书搭建了共享建筑学理论框架、梳理了建筑共享性的发展脉络、分析了半个世纪以来相关典型案例。由此提出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信息化全面影响城乡生活的背景下,共享建筑学已经成为 21 世纪建筑学发展的新趋势;共享也可以成为当代重要的建筑学理念,与“实用、坚固、美观、绿色”一样,成为建筑学的原则之一。


本书作者团队依托在共享建筑学教学、研究和设计实践中的长期积累,探索了共享建筑学的内涵和外延,定义了“全民共享、让渡共享、群共享”的基本类型和“分隔、分层、分时、分化”的基本方式,重点分析了共享对建筑形式的四种改变,也关注了共享对于建筑主体和客体的不同影响。书中也对共享与前策划后评估、对共享的风险、共享的伦理等内容进行了论述。



编写团队


“共享建筑与城市”创新研究团队

主编简介


李振宇,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共 享 建 筑 工 作 室”(Atelier Sharing Architecture, ASA)主持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建筑学组成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委建筑设计专委会委员、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教育分会秘书长、上海市建筑学会副理事长、柏林工大客座教授等职。曾任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长、同济大学外事办公室主任、德国包豪斯基金会学术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


主要从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方向的教学、研究和实践,主张“白话建筑、类型贡献”,倡导共享建筑学。在建筑类型学、居住建筑、城市设计、外交建筑、中外建筑比较等方面有较丰富的教学经历和研究成果,并在设计实践中得到积极运用。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教学成果奖多项;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筑学会、上海市建筑学会等设计奖励多项;被评为上海市杰出中青年建筑师,获得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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