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2024年教育系统实施“归雁计划”公告
文摘
2024-07-22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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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满足鄱阳县籍在外任教人员回乡任教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教育系统实施“归雁计划”。现公告如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兴县”战略,更好地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通过实施教育系统“归雁计划”, 打造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动鄱阳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2.在鄱阳县外任教的非鄱阳县籍中小学教师,其配偶属鄱阳县籍或夫妇双方有父母属鄱阳县籍的。3.不符合1、2条件的教师,应具备以下其中一项条件:(1)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六所部属师范大学毕业的在编在岗教师;(2)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1.通过各级公开招聘或其他国家规定进入方式参加工作,在编在岗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2.截止当年12月31日,年龄40 周岁以下。省特级教师及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3.身体健康,品行良好,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且无违纪违法记录。4.三支一扶教师、特岗教师、招聘教师、定向分配教师等基层服务人员,必须达到聘用单位和岗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满已上编转正的教师)。(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符合条件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体局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一楼会议室报名。1.《鄱阳县2024年教育系统“归雁计划”申请登记表》(双面打印盖齐相关部门公章)和2张1寸相片。7.近三年所在单位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年度考核表原件或复印件教育主管部门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2)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证明(系统打印的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盖章)。8.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为鄱阳县常住户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或夫妇双方有父母属鄱阳县籍的证明材料。9.符合实施范围3的,还须提供实施范围3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0.近两个月内县级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员体检办法)。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归雁”教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提供资料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加调动资格,已调动的即时清退,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能力考核。能力考核采取试讲的形式。总成绩为100分,能力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调入。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员关注鄱阳人民政府网、“鄱阳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对外出调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在鄱阳县人民政府网和“鄱阳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合格人员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县委编办负责办理入编手续,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和县教体局分别办理相关手续。1.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可安排到城区缺编且有学科需求学校,其他全部安排到饶州街道、 鄱阳镇、双港镇、团林乡、三庙前乡、四十里街镇、饶丰镇、昌洲乡以外农村缺编且有学科需求学校。2.在外县(市、区)城区学校任教满三年,有中级职称,教学业绩优秀的,可安排城区缺编且有学科需求学校。3.调入人员必须服从县教体局的岗位安排,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调入。
附件1:鄱阳县2024年教育系统“归雁计划”申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