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看
该“鸟”其实是猴面鹰
也称为仓鸮、猴头鹰
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民警发现菜地旁有掉落的鸟窝后
推测可能是大风把鸟窝刮了下来
通过检查
民警未发现猴头鹰受伤
随即对龚先生积极参与
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赞扬
因幼崽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
民警找来干净的纸壳箱和纸张
由专业人员对这些猴头鹰幼崽
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照料
近年来
乐安县公安局
持续加大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力度
形成了人人参与
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
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自觉抵制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
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
公安机关始终保持
对涉野生动物犯罪的严打震慑态势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维护国家生态和生物安全
胆敢以身犯法者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乐安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