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酒“零元购”? 抓到了!

政务   2024-10-12 15:52   江西  
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
可偏偏有人想不劳而获
以为天衣无缝
最终难逃法网

近日

东乡警方破获一起盗窃案

为群众挽回财产损失10000元

10月4日

刑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

放假期间

其公司办公室被人多次进入

放在柜子内的部分烟酒被盗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案发现场

经过民警仔细研判分析

在电梯间监控里发现一可疑男子身影



通过追踪男子行程轨迹

民警发现男子多次往返一家烟酒商店

民警通过走访烟酒商店得知

一男子多次向老板打听烟酒价格后

表示晚点会拿家里多余的烟酒来卖


获得此线索后

民警判断男子盗窃得手后

很有可能将烟酒卖出获利

于是民警分别在案发现场以及

行程轨迹附近的烟酒商店进行布控

经过蹲守

民警将返回现场继续实施盗窃的鲁某抓获

目前

被盗窃白酒、香烟已全部追回

鲁某已被东乡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东乡公安

抚州公安
警务资讯播报、治安形势通告、警方安全提示、政策法规解读。 及时、权威、客观、亲民。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