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要问】
【身边案例】烈士刘某无子女,其父母已经去世,其亲弟弟刘小某年过花甲、身体健康,刘小某咨询,其能否享受定期抚恤金?
【意衡律师解答】《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由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依据其申请,在审核确认其符合条件当月起发给定期抚恤金:(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因此,本案中刘小某不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的情形。
来源:昭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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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曾雪梅 方绍泽
二审:夏 沁 刘相云 马 远
终审:王定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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