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告

政务   2024-10-18 17:29   云南  



各相关参保人员: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昭通市就业局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昭就业通〔2021〕10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户籍,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具体包括: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离校 1 年内持续 6 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就业困难人员须经村(社区)、乡镇及有关部门认定。

(二)各类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

(三)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二、补贴标准

(一)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标准。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离校 1 年内持续 6 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后,个人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60%—100%5档(见附件)之一的,按其实际缴费额的1/2给予补贴。

(二)各类企业(单位)社保补贴标准

1.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2.对招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三、补贴年限

(一)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年内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累计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以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档案年龄为准)。

(二)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四、申报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料

(一)个人申报。

1.社保补贴申报审批表;

2.个人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残疾证、低保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灵活就业证明材料;

4.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

6.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7.《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8.被征地农民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单位申报。

1.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2.单位资质证明;

3.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4.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等;

5.符合条件补贴人员名单及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2月20日止,逾期不予办理。

(二)申报地点:威信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就业服务窗口。

六、其他事宜

(一)此通告由威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0870-6129239。

 

附件: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明细表


              威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8日   


来源:威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编:王   倩   兰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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