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省、市陆续出台系列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来看看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家装等领域政策详情。
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
补贴时间: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
补贴标准:补贴2万元
2.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
补贴标准:补贴1.5万元
补贴申领方式:个人消费者按照先购车后申领的方式享受政府补贴。拟申请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个人身份信息等,提交补贴申请。
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人,其所报废的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7月25日(含)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自2024年8月15 日起,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1.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
3.报废汽车信息,需填写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上传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购置新车信息,需填写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上传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上述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和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1.自2024年7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转让其本人名下在江西省内登记的个人乘用车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江西省内完成新车注册登记,且旧车于2024年9月6日前登记在其名下的。
补贴标准:补贴1.2万元/辆
补贴申领方式:个人消费者按照先购车后申领的方式享受政府补贴。符合条件的消费者,通过登录“江西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服务平台(https://article.95516.com/eq/ls/csun8CZA.html)汽车置换更新专区或云闪付APP、宜春商务公众号“以旧换新”专栏。
1.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申请补贴的旧车转让前所有人、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人。
2.新车是指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用车。乘用车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则术语分类表中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3.旧车需在2024年9月6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新车注册登记日期需在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4.同一辆新车不得同时享受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
5.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1.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需上传境内发行的银行借记卡(Ⅰ类银行账户)照片。
3.转让旧车信息,需上传《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需由江西省内注册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或二手车经营主体开具。
4.购置新车信息,需上传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由江西省内注册的企业开具。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的持证(件)人,证件号码必须为申请人本人,否则不予受理。因转让交易等原因,确无法提交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前往车辆所在地公安交管部门打印相关凭证或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并上传至平台。
补贴时间:自2024年9月19 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在江西省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
补贴标准:补贴500元/辆
2.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在江西省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 标准要求的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
补贴标准:补贴600元/辆
补贴申领方式:个人消费者按照先购车后申领的方式享受政府补贴。消费者应通过登录“江西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服务平台(https://article.95516.com/eq/ls/csun8CZA.html)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或云闪付APP、宜春商务公众号“以旧换新”专栏。
交旧电动自行车及新购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人,同一新车不重复享受补贴,每位消费者享受不超过2次补贴。
1.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需上传境内发行的银行借记卡照片。
3.交旧车信息。申请人上传旧车登记证照片及信息(登记证遗失或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可前往公安交管部门补登记),回收企业对消费者交旧车辆(含电池的整车)反向开具的发票照片及信息。
4.购新车信息。上传新车发票照片及信息,新车登记证照片(或电子登记证照片)及信息。
以上资料的身份信息均需保持一致,交旧车辆残值按市场价格由消费者与符合规定条件的回收企业 (由各设区市征选确定) 自行结算或委托销售商户代理,回收企业向消费者反向开具发票。
补贴时间:自2024年9月19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补贴类型:
1.购买 2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
补贴标准:产品最终成交价格的15%
2.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
补贴标准:产品最终成交价格的20%
补贴申领方式:个人消费者前往参与活动门店,通过云闪付APP扫描“门店码”申领本次家电补贴券,领券成功后,通过云闪付APP绑定的62开头银行卡或手机Pay在门店指定POS机刷卡或挥卡核销,即可立买立享支付立减政府补贴。
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 元。
最终成交价格指我省销售企业剔除各类优惠后开具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且产品最终成交价格不得超出我省在售家电产品信息库中指导价。
1.参加活动时,请将云闪付 APP 更新到最新版本并打开手机 GPS 定位功能,允许云闪付 APP 获取位置权限。仅限定位在江西省,并通过国家商务部 “全国家电以旧换新资格核验系统”资格核验的用户申请补贴。若用户已在其他省份申请有关补贴,将不再获得相关补贴资格。
2.每类家电一级能效、水效或二级能效、水效补贴不可同时申请,如需更换能效、 水效级别,则应通过 “云闪付-我的-优惠券” 路径找到原补贴券进行删除,再领取其他能效、水效补贴(如已核销某品类一级能效,水效补贴,该品类二级能效、水效补贴就不能核销)。
3.本次活动发票类型仅限个人发票,发票抬头为用户已实名认证的实名姓名。对发生退货的,销售商户或消费者要及时将补贴资金退还;未及时退还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享受立减补贴消费者、付款人及商品发票上的购买方名称三者之间必须完全相符,不得有任何差异或歧义。
5.活动参与主体和消费者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资格,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补贴范围主要包括小家电类、家居装修类(含家具)、智能家居产品等(详情见“建行生活”APP“宜春市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政府消费券”页面)。
补贴标准:在 2024年 12月 31 日前采取消费者到店抢券、支付立减的方式,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补贴范围的产品且价格在500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最终成交价格20%的消费补贴;活动期间,同一消费者享受的消费补贴累计不得超过1万元,原则上同一家装或采购地址享受的消费补贴累计不得超过3万元。
个人消费者通过建行生活APP首页轮播位找到“宜春市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消费券”活动页面,点击“消费者报名入口”绑定房产信息后,前往参与活动商家扫码申领本次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消费券。领券成功后即可立买立享支付立减政府补贴。
补贴资金由商家先行垫付再申报。
(消费者报名入口二维码)
商家进入报名入口,按要求进行“商家法人注册”,注册完成后,点击“商家入围申请”上传“商家入围申报文件”并提交审核。(入围申报文件要求详见申报页面)
(商家报名入口二维码)
已核券的商家点击“补贴申报入口”登录后,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申请补贴。
1.核对个人消费者信息及其绑定的房产地址等信息。
2.填写商品销售明细,提交与销售发票对应的建行生活订单号和订单图片。
3.提交本次销售商品对应的发票PDF文件。
4.上传销售清单、对应商品库存截图(新进货的提供进货单)、出库单。
5.送装定位核验拍照图片:商品送货到家照片1张及安装照片1张。
(商家补贴申报入口二维码)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家装厨卫“焕新”政策咨询及资料审核联系方式
(微信扫描以上二维码获取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家装厨卫“焕新”工作联系方式)
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
乘用车置换更新
0795-3260157
家装厨卫“焕新”
0795-3273463
家电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
0795-319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