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地方有富厚之家,乃无业贫民所赖以衣食者也。遇有讼事是非,一准于理,如鉴之空,如衡之平,乃能服民,亦足杜奸。俗吏因富避嫌,或摧富以袒贫,均属偏见,最长刁风。要知安富正所以恤贫也。
——清·陈宏谋《手札节要》
穷人和富人的矛盾在历史上是一贯的。处理穷人和富人在官司纠纷方面最正确的做法,当然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司法裁判者眼中,只有发生纠纷的原告被告双方,至于原告被告的经济地位等等,都不应在裁判者的考虑之内。
历史上有很多官员是与当地富人站在一起,在法律上偏袒富人的,因为司法腐败的古代,富人有能力贿赂裁判官员。当然也有故意站在穷人立场上,专门打击富人的,明朝的海瑞就是典型。在遇到穷人与富人争执的关系中,海瑞一律偏袒穷人,严厉打击富人,结果一些奸民就乘机制造事端将富人告上法庭,让他们倾家荡产。
司法应该公平对待每一个诉讼当事人,这是司法根本的要求。即使撇开司法公平性的考虑,从增加社会和谐稳定和扶助穷人的目标来说,也不能一味打击富人。这是陈宏谋的另一个观点。
陈宏谋的这个意见得到长期在基层任职的刘衡和汪辉祖的认同。
曾经在四川巴县任县令的刘衡说:“或问何以恤贫民?曰:但谨握《周礼》保富二字而已。盖富民者地方之元气也,邑有富民则贫民资以为生。富民多,便省却官长恤贫一半心力,故保富所以恤贫也。”《周礼·地官大司徒》提出保息六政,其中第六条为安富。要使万民蕃衍,首先必须让富民安定,富民不安,就不会聚积财富,从而使大量贫民无法生活。
为什么说富人不安,贫民就会无法生活?汪辉祖认为:“且富人者贫人之所仰给,邑有富户,凡自食其力者,皆可借以资生。至富者贫而贫者益无以为养,适有公事,必多梗治之患。故保富是为治要道。”就是说,富人可以给穷人提供就业谋生机会,如果富人变穷了,这些机会也就没有了。
那么,如何安富呢?刘衡和汪辉祖都认为应该打击奸民、讼棍、衙役等对富人的滋扰。
刘衡说:“禁制棍蠹诬扰良民而已。盖富民多羼弱,畏吏役如虎狼,棍蠹等窥其底里,相与勾结,视为鱼肉,甚则潜串官之门丁,诬陷恐吓,以取其财而破其家,此弊所在皆有,赖司牧者有以除其弊而保之也。”汪辉祖说:“况邑境之无赖,专好扰富人以逞其欲,保富之道,惟在严治诬扰,使无赖不敢借端生事。富人可以安分无事,而四境不治,未之有也。”
虽然,在中国漫长的帝制社会中,国家是以皇帝为首的富人集团建立的统治机器,但在具体的司法和治理实践中,保富安贫仍有一定的意义。
(梁发芾)
名称:川鄂乌头
分布:陇南、甘南、兰州、定西、天水、定西、临夏、平凉
简介:川鄂乌头,多年生草本。花果期9-11月。块根入药,具有祛风胜湿、活血行瘀的功效,用于治疗跌打损伤、风湿痛。
(植物资料由西北师范大学白增福、陈学林提供)
制作:席娟娟 校对:张莉 审核: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