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是江苏一家化工公司负责操作锅炉的工作人员,需要监控焚化炉水温、水压,确保安全。前段时间,公司领导发现,赵某在夜班期间,多次出现长时间擅离职守和睡觉的情况,最长能睡9个小时。
鉴于赵某不当行为直接威胁到了生产安全,公司与赵某解除了劳动合同。赵某不服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司赔偿。他认为夜班睡觉是默认行为。法院审理认为,赵某长期“睡岗”,多次脱岗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公司规定,还对公司有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终,法院驳回了赵某的诉讼请求。
1. 工作效率的考量:
夜班期间,虽然没有了工作票的许可,没有了繁多的定期切换工作,工作量相对较少,但仍需要进行监盘和巡检,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仍是第一位的。如果允许不在监盘和巡检操作工小憩可能会提高后面的工作效率,因为疲劳会影响人的专注力和判断力,短暂的休息可以帮助员工恢复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从而更好地应对突发事故。
2. 员工健康和安全的考量:
夜班期间,员工的正常作息时间已经被打乱,规律的生物钟被破坏,容易导致身体疲劳和健康问题。允许小憩可以帮助员工缓解疲劳,降低瞌睡的风险,从而提高员工的警觉性和安全性。疲劳过度可能会影响员工的判断力和反应速度,对事故处理造成潜在的安全隐患。
结论一:
夜班期间允许运行人员小憩,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然而,需要在合理范围内管理和控制小憩时间,以避免对工作任务造成负面影响。通过平衡工作效率和员工健康,可以为夜班期间的操作工创造一个更舒适和安全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