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校园欺凌 守护美好青春丨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初级中学开展防欺凌讲座

文摘   2024-12-02 20:53   辽宁  

共建和谐校园

人人有责

拒绝校园欺凌

守护美好青春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初级中学

开展防欺凌讲座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法治是国家的根本,是社会的基石。法治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必然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构建平安和谐校园,2024年12月2日长兴岛初中开展以“拒绝校园欺凌 守护美好青春”为主题的防霸凌讲座。此次讲座有幸邀请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作为主讲嘉宾。




活动第一项:

颁发聘书




由大连长兴岛初中王晓丽校长为张腾蛟检察官颁发长兴岛初中法制校长聘书。

张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27年,办理各类重特大刑事案件数百件,个人荣获多项荣誉称号。

张腾蛟检察官为同学们带来精彩受聘发言。

活动第二项:

精彩讲座




第一监察部检察官助理孙雪莹为同学们带来精彩讲座。孙助理给同学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

希望同学们一定要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法制教育起到应有的效果。

学习法律保护



学法以正,普法以诚,明法以精,尚法以恒。相信这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仅加深了同学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而且增强了同学们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和遵纪守法的意识。学校将进一步发挥教育主阵地的作用,持续深入开展学生法治宣传教育,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同学们,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努力,创建安全校园,幸福校园,和谐校园,营造良好氛围,用法律和安全为我们的学习和成长保驾护航!




撰稿:罗茗月

摄影:罗茗月   纪元明

美编:柏志文

一审:杨慧滨

二审:邹   丽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初级中学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初级中学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办学宗旨,以“为学生的幸福人生奠基”为办学理念,坚持以“文化立校、队伍强校、课程赢校、特色亮校”为办学思想。确定了“怀德、博学、自律、竞上”的校训,形成了“健康、快乐、进取”的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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