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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天(11月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解读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
幼儿园聘任工作人员需做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
1. 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成为学前教育法重要内容: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将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置于重要地位,明确了从事学前教育人员的资质要求。其中,幼儿园教师、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需具备规定条件。
2. 加强人员配备:制定教职工配备标准,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按照相关标准足额配齐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3. 严格聘用管理: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需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若存在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情形,则不得聘任。
4. 强化待遇保障:幼儿园及其举办者要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明确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方面与中小学教师享有同等待遇。
5. 加强培养培训: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制定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
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
1. 提高保教质量,整治不规范办园行为: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提升保教质量,持续深入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坚决纠正幼儿园 “小学化” 等不规范的办园行为。
2. 加强专业指导,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加强对幼儿园的专业指导,引导幼儿园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支持幼儿主动探究学习,促使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3. 规范保教行为,审定课程教学资源:规范保教行为,研究制定课程教学资源审定管理办法,对在幼儿园推行使用的课程教学资源进行规范监管。
4. 强化保教质量评估,树立科学导向:强化保教质量评估,深入推进幼儿园督导评估,落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树立科学导向,引导幼儿园聚焦保教过程,加强自我评估,不断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5. 加强家长科学育儿指导,形成家园共育机制:加强家长科学育儿指导,继续利用学前教育宣传月平台,发挥幼儿园宣传主阵地作用,面向家长开展科学育儿宣传,传播正确育儿理念和知识,形成家园共育的良好机制。
教育部出台学前教育法,明确幼儿园教师等资质要求,严格聘用管理并强化待遇保障,如教师职称评定享与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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