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乡环保集团”)为湘东区政府委托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本经营实体,注册资本2亿元,是全市第一家专注于化工节能环保领域的国资环保类企业。业务涵盖化工填料产业升级赋能、环保再生资源利用、城乡环境治理、环保技术服务、环保产业投资以及环保工程建设等领域。根据工作需要,委托江西长林人才科技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公开招聘岗位3个,招聘人数3人,具体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详见《萍乡市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附件),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并对照岗位条件报考。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6.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试用期未满或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1.年龄条件:具体年龄要求见岗位条件。年龄计算方法为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2.工作经验条件: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年限计算截至报考日,足年计算(工作经验累计满12个月计为1年)。工作经历按实际参加工作计算。3.学历要求: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且该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4.按照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自公告发布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至2024年10月21日下午4点。报名地址:江西长林人才科技有限公司(萍乡市湘东区辉煌大厦10楼左边第一个办公室项目部)1.报名表(见附件)、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以上资料都需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下载、打印)。③与岗位相关的职(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④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联系人:黄女士,19179928954(微信同号)。发送至邮箱ngupx15@nnngu.com。电子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姓名及岗位报名资料(例如:张三+环保技术服务总工程师报名资料)。1.报名表(见附件)、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3.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下载)。③与岗位相关的职(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④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联系人:黄女士,19179928954(微信同号)(1)现场审查:江西长林人才科技有限公司(湘东区萍钢广场边上辉煌大厦10楼左边第一个办公室项目部)参加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报名资料不全或提交资料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通过,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岗位的条件及要求,谨慎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部分岗位采取“专业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面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1.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萍乡市生态环保集团研究决定,可相应调整开考比例。3.测试范围:主要考察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应用知识等。4.本次专业测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及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1.参加了专业测试的考生,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空缺,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达到或超过合格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3.面试形式:采取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面试分数高者入闱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招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体检、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都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入试用期。
2.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转正后年综合薪酬按照萍乡市生态环保集团薪酬制度执行(详见附件)。附件1:
附件2:
本招聘公告由江西长林人才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江西长林人才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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