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9日19时41分,在芦溪县S225省道上埠二中路段发生了一起不幸的道路交通事故。上埠镇某村村民欧某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时,不慎与路边行人刘某某发生碰撞,导致刘某某当场死亡。这一事件给双方家庭都带来了巨大的痛苦 和困扰。
在事故发生后,经过前期的法制宣传,刘某某的家属主动找到了上埠司法所,请求司法所出面进行调解。上埠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迅速响应,第一时间联系到了刘某某的家属,向他们表达了深切的慰问,并做好了安抚工作。
在了解事情经过和家属诉求后,上埠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开始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他们分别与双方进行了深入的沟通,详细了解了各自的想法和要求,同时也向他们普及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他们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
经过多轮协商和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共识。欧某某同意赔偿遇难者家属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作为此次交通事故的所有赔偿费用。这一金额得到了双方家属的认可,并且双方同意在签字后立即将赔偿款全部到位。
在调解过程中,上埠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始终以公正、公平、公开的态度对待双方,确保了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他们的耐心和细致也得到了双方家属的高度评价。
此次调解工作的成功,不仅为遇难者家属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也为欧某某提供了一个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升级和扩大。同时,这也展示了上埠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未来,上埠司法所将继续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同时,他们也将不断完善调解机制和工作流程,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来源 | 芦溪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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