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市人社局关于实施2024年度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文摘
2024-11-18 17:11
云南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昭通市就业局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昭就业通〔202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度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具有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登记失业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有劳动力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即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满一年的人员,且登记期间内未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离校1年内持续续失业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当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1.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2.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具有劳务派遣性质除外)。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或以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具有劳务派遣性质除外),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包含生育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本年度补贴范围为养老保险缴费60%、70%、80%、90%和100%档次的人员,补贴标准按60%档次的40%进行补贴(即每人最多补贴10334.4×0.4=4133.76≈4134元,不足1年的,按月计算)。(一)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法定退休年龄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为准)。(二)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一)各类用人单位申领社会保险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直接向水富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所有提交资料必须加盖单位鲜章):4.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当年有效电子证打印件);6.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单;(二)灵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个人社会保险补贴,向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申报(非社区户籍的申请人,可到就近设有经办点的社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水富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申报表;6.个人特殊身份类有效证明(残疾证、低保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后收取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 (二)非水富户籍的云南省其他县区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补贴申领情况证明。(三)具体兑现补贴时间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结存量分批次进行。详情咨询水富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或各村(居)民委员会。咨询电话:0870-8638665(市就业中心)
0870-3107648(云富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0870-8931055(向家坝镇党群服务中心)
0870-3107002(太平镇党群服务中心)
0870-3109721(两碗镇党群服务中心)
水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