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贵州省贵阳市财政局在坚持依法执法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尝试政府采购柔性执法新路径,推动实现法律“刚性”与执法“柔性”相融合,多措并举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既“治病”更“防病”,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据悉,贵阳市财政局优化创新投诉处理方式,探索运用“投诉调解”等非强制性手段,沟通化解政采纠纷。在依法调查取证事实基础上,贵阳市财政局以尊重投诉人意愿为原则,架构起行政管理者与政采当事人之间的良性互动桥梁,“零距离”倾听并回应供应商的权益诉求,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及监管服务水平,有效降低供应商的投诉“成本”。截至目前,贵阳市财政局已通过投诉调解方式“化解”政采投诉6起,调解结果均得到了各当事人的认可。
贵阳市财政局推行“容错式监管”,打造“执法+普法”融合并进新模式。在确保公正执法与规范执法前提下,坚持以普法教育为优先,以预防纠正为目的,在法律框架内探索采取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提醒、指导等方式,为政府采购各方主体“敲警钟”,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合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找准提升行政管理效能的重要着力点。目前,贵阳市财政局已下发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13份,覆盖采购人、代理机构及供应商各方主体,助力政府采购活动在“规范”轨道上运行。
贵阳市财政局依法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找准政采监管执法尺度与执法温度的“平衡点”。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以事实为依据,对依法“不予”“可以不予”“从轻”“减轻”等范围内的违法行为,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统筹兼顾法律制度与客观实际、合法性与合理性、具体条款与原则规定,将柔性执法融入到政府采购监管实践中,努力做到过罚相当、宽严相济、法理相融,避免严罚式“一刀切”,帮助中小企业达到受教育、复元气、增活力、促发展的目的。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处罚并非最终目的,只有刚柔并济、情理兼顾,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切身感受,才能实现良法善治,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贵阳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贵阳市财政局将进一步提升柔性执法制度化、专业化水平,探索推行柔性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助力以高水平行政执法促进高质量政府采购监管,为财政精细化管理不断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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