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张祖林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祖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张祖林,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张祖林利用担任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云南省丽江市委副书记、市长,云南省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云南省玉溪市委书记,云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张祖林,男,1959年6月出生,汉族,云南昭通人,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他曾任:永仁县县长,楚雄州副州长,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局长,丽江市市长等职。
2007年,他任昆明市市长,2012年任玉溪市委书记,2014年任云南省副省长,2018年3月任云南省政府参事,2022年11月离任。
来源:人民日报、央视新闻
编辑 周依明 审核 沈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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