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进社区,多地专岗招聘!

体娱   2024-08-19 20:39   安徽  

中国退役军人 2024年08月19日

前段时间

老班长发布了关于

鼓励支持引导优秀退役军人

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报道

战友们纷纷点赞、留言




近期老班长注意到
全国多地出台举措
拿出一定比例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
面向退役军人招聘
一起看看!

江苏

江苏泰州
靖江市招聘“兴村特岗”及
城市社区工作者65名
面向退役军人
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1988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
同时在总成绩计算时
退役士兵加1分,退役军士加2分
“四有”优秀士兵加1分
立三等功加2分、立二等功加3分
立一等功加4分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4年
8月12日-8月20日
(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报考人员到所报考的镇(街道、办事处)
现场提交相关材料
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附件2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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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化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来源渠道、优化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兴村特岗”及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兴村特岗”63人、城市社区工作者2人,涉及10个镇(街道、办事处)。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靖江市2024年公开招聘“兴村特岗”岗位简介表》(附件1)、《靖江市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简介表》(附件2)。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靖江市户籍(含本人曾有靖江市户籍,因外出学习或工作将户口暂时迁出的;配偶为靖江市户籍的);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基层工作;
4.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90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人员为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报考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须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体检环节前。非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2021年以来选聘的靖江市村(社区)干部苗子、“兴村特岗”,不得报考“兴村特岗”岗位;已纳入靖江市城市社区“三岗十八级”管理的社区工作者,不得报考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
(3)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涉黑涉恶、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宗族宗派思想严重、阻挠和破坏选举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5)正在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6)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相关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具体负责实施,一般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各相关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可结合实际增加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靖江先锋”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简章、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公众号上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人员到所报考的镇(街道、办事处)现场提交相关材料,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附件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①《靖江市2024年公开招聘“兴村特岗”及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3);②本人一寸近期红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③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④退伍证、结婚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党员身份证明、荣誉信息登记表等复印件;⑤报考岗位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相关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负责。报名期间,相关镇(街道、办事处)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说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均在“靖江先锋”公众号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还可向市委组织部、相关镇(街道、办事处)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简章和相关要求,按简章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3)相关镇(街道、办事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由市委组织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8月21日8:30-18:00。
4. 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相关镇(街道、办事处)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从事村(社区)工作所需掌握的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在“靖江先锋”公众号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2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成绩公布后,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领取面试通知书后,不参加面试作缺考处理,不得递补。
2.面试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招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核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核分标准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分;退役士兵1分、退役军士2分;“四有”优秀士兵1分,立三等功2分、立二等功3分、立一等功4分;城管协管员、辅警获靖江市级部门(单位)及以上表彰1分。
总成绩将在“靖江先锋”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体检工作由相关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相关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攻击党和政府,发布不道德或者违法言论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
7.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8.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与宗教极端势力相勾结,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3.受过劳动教养的;
14.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1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17.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1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1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20.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1.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的;
2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2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4.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25.自2021年8月21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6.自2019年8月21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7.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8.其他不宜聘用为“兴村特岗”及城市社区工作者的情形。
(七)公示
严格按照招聘相关政策和本《简章》的有关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靖江先锋”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应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相关镇(街道、办事处)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相关镇(街道、办事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九)培养管理
新聘用人员由相关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上岗培训,帮助其提升工作能力、适应工作岗位。新聘用人员必须遵守日常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村(社区)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强化日常管理,明确退出机制。
(十)有关待遇
试用期及正式聘用后的有关待遇,按各相关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规定标准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五、本简章由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9181515(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
监督电话:0523-89181510(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附件:
1.靖江市2024年公开招聘“兴村特岗”岗位简介表
2.靖江市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简介表
3.靖江市2024年公开招聘“兴村特岗”及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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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浙江绍兴
柯桥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45名
其中柯桥街道、柯岩街道、华舍街道
设置退役军人专岗
只面向退役军人招聘!
现场报名及审核时间
2024年8月21日9:00-16:30
现场报名及审核地点
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市场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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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充实柯桥区社区工作力量,提升专职社区工作者素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45名。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
报考条件
招聘人数
1
柯桥街道
社区工作者岗位1:普通岗位
不限
5
社区工作者岗位2:普通岗位
退役军人
2
社区工作者岗位3:综治岗位
男性
3
2
柯岩街道
社区工作者岗位1:普通岗位
不限
3
社区工作者岗位2:普通岗位
退役军人
1
3
华舍街道
社区工作者岗位1:普通岗位
不限
2
社区工作者岗位2:普通岗位
退役军人
1
社区工作者岗位3:综治岗位
男性
2
4
湖塘街道
社区工作者岗位1:党务工作岗位
中共党员
1
5
钱清街道
社区工作者岗位1:普通岗位
不限
3
社区工作者岗位2:党务工作岗位
中共党员
1
6
马鞍街道
社区工作者岗位1:普通岗位
不限
1
社区工作者岗位2:综治岗位
男性
3
7
齐贤街道
社区工作者岗位1:综治岗位
男性
1
8
安昌街道
社区工作者岗位1:普通岗位
不限
2
9
福全街道
社区工作者岗位1:党务工作岗位
中共党员
1
社区工作者岗位2:综治岗位
男性
1
10
兰亭街道
社区工作者岗位1:普通岗位
不限
3
社区工作者岗位2:综治岗位
男性
2
11
夏履镇
社区工作者岗位1:普通岗位
不限
2
12
漓渚镇
社区工作者岗位1:普通岗位
不限
1
13
平水镇
社区工作者岗位1:普通岗位
不限
1
14
王坛镇
社区工作者岗位1:普通岗位
不限
1
15
统招统分
社区工作者岗位1:普通岗位
中共党员
2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居民服务,乐于奉献;
2.具备适合岗位的身体条件和任职资格;
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持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批准颁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
4.要求具有柯桥区户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户籍地放宽至柯桥区、越城区。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及审核时间:2024年8月21日9:00-16:30(中午不休息)。
2.现场报名及审核地点: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市场(金柯桥大道1639号服装家纺市场E区纺都路北2门5楼)。现场报名及审核须考生本人前来,不得代报。
3.报名手续: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1)《绍兴市柯桥区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表格请在附件处自行下载,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照片反面书写好姓名);(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5)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6)报考条件为中共党员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证明材料原件一式两份,报考条件为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7)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认证书;(8)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9)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上提交的报名材料复印件均需一式两份。 
4.考试费用:考生需在报名当天缴纳考试费50元/人。申请免缴考试费的对象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民政部门监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低保证)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低保边缘证)复印件交由现场工作人员,经审核后免除考试费。
5.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取消报考资格。
6.同一职位缴费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职位已缴费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报名费。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9月3日9:00—9月7日9:30。
打印流程:请考生本人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进入准考证打印界面,填写正确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手机号,获取验证码,下载并打印准考证(PDF格式),截屏无效。如遇问题,请联系0575-81165107。
(三)笔试
笔试科目:考一门,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内容各占50%。
笔试时间:2024年9月7日9:00—11:00,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范围:综合基础知识具体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政热点(2023年8月--2024年7月)、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公文写作、自然常识、科技常识等内容,专业知识具体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笔试成绩公布在绍兴市柯桥区人力社保局网站--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kq.gov.cn/col/col1229415836/index.html)。
招考人数在3人及以下的职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考人数在3人以上的,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开考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若入围面试对象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附加分。
(五)附加分:在面试完成后计算总成绩时,社会工作专业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分别加1分、2分、3分;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的考生分别加1分、2分、3分。加分时按照就高原则确定一项。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人员的总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和考察内容、标准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发布)执行。如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招聘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并出具考察意见。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可酌情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绍兴市柯桥区人力社保局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有工作单位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2024年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到岗后,一年内离职的,招聘单位报区委社会工作部同意后,可酌情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考生的体检、考察、公示由招聘单位负责。

四、注意事项

1.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时,非全日制学历的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条件要求严格一致(以毕业证书为准)。
3.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绍兴市柯桥区相关人事考试的处理。
如果发现并经确认恶意报名的,立即取消本次专职社区工作者考试资格,同时纳入我区人事考试诚信黑名单。
4.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已聘用且在岗的柯桥区专职社区工作者不能报考。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6.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机关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7.本场考试相关事宜均发布在柯桥区人力社保局网站--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kq.gov.cn/col/col1229415836/index.html),其它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各招聘单位。
序号
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
1
区委社工部
81181613
2
区人社局
85677239
3
柯桥街道
89967645
4
柯岩街道
84318066
5
华舍街道
84088010
6
湖塘街道
84382714
7
钱清街道
81172538
9
马鞍街道
85522926
10
齐贤街道
85183613
11
安昌街道
85654810
12
福全街道
89104586
13
兰亭街道
84607123
14
夏履镇
84065978
15
漓渚镇
88401239
16
平水镇
85725896
17
王坛镇
89196796

附件:绍兴市柯桥区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组织部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社会工作部
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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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
永嘉县44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73名工作人员
其中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3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9日9:00-21日17:00
报名地址
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http://qssy.zjks.com)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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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永嘉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永嘉县44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3名工作人员(其中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3名,面向村社正职干部招聘1名,面向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2024年永嘉县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2024年永嘉县事业单位面向村社正职干部和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3)。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承认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审查认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三)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岗位(岗位代码为201、202、203),仅限从永嘉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在服役期间受过行政或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报考对象应属于按规定完成服役年限的正常退役士兵,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后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应征入伍,并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四)面向“村社正职干部”招聘的岗位(岗位代码为301),处于停职或歇职状态的不得报考。报考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连续任职满2年的现任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2.近两年(2022、2023年)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定档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五)面向“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的岗位(岗位代码为302),仅限永嘉县统一公开招聘录用的在职专职社区工作者报考,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永嘉县连续担任专职社区工作者满2年;
2.在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3.已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在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个优秀等次。
(六)永嘉县内在编事业人员(含行政工勤)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并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的可以报考,其中新录用到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不得报考。
(七)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八)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8月19日。本公告中涉及“年”的均指周年。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时—8月21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19日9时—8月22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8月23日9时—8月25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25日上午11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照片发送到指定邮箱(kszx57756568@163.com),邮件名为“姓名+岗位代码”,邮件发送后须电话联系人事考试中心0577-57756568确认。
(三)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中国永嘉公务网(http://www.yj.gov.cn/)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于8月26日下午17时前到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改报名(地址:永嘉县上塘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403室),逾期视作自动放弃,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9月21日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2024年9月21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笔试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12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入围下一环节。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六)现场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的,其同分排序办法为: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确定对象。
2.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结合考生现场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考生报名注册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永嘉县内在编事业人员(含行政工勤)参加招聘的入围对象,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县外在编事业人员(含行政工勤)参加招聘的入围对象,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其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入围资格复审对象,须事先填写资格审核表(相关表格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并到有关单位签署意见,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应征入伍的,还须提供保留入学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面向“村社正职干部”、“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的入围资格复审对象,须事先填写资格审核表(相关表格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到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并提供任职经历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入围体检、考核。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七)体检、考核
1.体检对象确定: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2.入围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4.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5.考核对象名单公布后,各用人单位一般应在30日内完成考核工作。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完成考核工作,人事档案存放地不在我县人才服务中心的考核对象,要主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调取本人人事档案。
6.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对象公示之日起,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用人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8月7日起至8月18日止。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8月13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8月14日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按照永嘉县人才政策相关精神,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附件1招聘岗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三)户籍要求为“永嘉县”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永嘉县户籍的人员;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落户时间截至2024年8月19日为止,除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户籍不限的报考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四)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五)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4年8月19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六)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七)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报名期间,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八)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咨询科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577—67951821;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577—57756568。用人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
(十一)本公告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2024年永嘉县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3.2024年永嘉县事业单位面向村社正职干部和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4.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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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滁州


琅琊区招聘社区工作者

乡村振兴专干工作人员59名


毕业当年入伍
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视为“应届毕业生”

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4日9:00-20日23:00
报名网站
“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琅琊区”
(http://lyq.pzhl.net)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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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滁州市琅琊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干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有效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4年琅琊区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干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2024年琅琊区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琅琊区委组织部、琅琊区委社会工作部、琅琊区民政局、琅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琅琊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计划

2024年琅琊区招聘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干工作人员共59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8月7日起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yq.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4年琅琊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干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考社区工作者岗位的人员需具有滁州市直户籍(含琅琊区、南谯区、经开区、苏滁产业园,不含滁州市其他县市,以户口簿为准,落户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前),报考乡村振兴专干岗位的人员需具有滁州市户籍(含所辖各县市区户籍,以户口簿为准,落户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3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干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琅琊区”(http://lyq.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9:00至8月20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琅琊区”进行报名,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4年琅琊区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干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专业照相馆拍摄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8月21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lyq.pzhl.net)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8月22日17:00前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lyq.pzhl.net)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但需要先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2024年8月24日至8月26日期间,通过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lyq.pzhl.net)减免费用申请入口填写资料、上传所需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审核通过后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提供家庭帮扶手册或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3日8: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涵盖: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内容,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9月7日(周六)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可于9月4日9:00起从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lyq.pzhl.net)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干工作人员考试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琅琊区委社会工作部(琅琊区濠河路99号1225室)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审核,凡与报考资格条件、岗位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一)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在2024年琅琊区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琅琊区委组织部、琅琊区委社会工作部、琅琊区民政局、琅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二)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三)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最终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最终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考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
成绩合成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优先聘用面试成绩得分高者;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优先聘用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具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若考生以上条件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琅琊区委社会工作部、琅琊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 公示聘用

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从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街道社区(村)岗位,同时报送琅琊区委社会工作部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最低服务年限等由新聘用人员与用工单位在聘用劳动合同中另行约定。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拟聘用人员报批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待遇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乡村振兴专干基本薪酬比照现行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十一、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琅琊区委组织部、琅琊区委社会工作部、琅琊区民政局、琅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琅琊区委社会工作部0550-3011207
监督举报电话:
琅琊区纪委监委0550-304069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工作日以下时间使用。(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特此公告。

附件:
2024年琅琊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干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2024年琅琊区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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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贵州黔西南
普安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40名
面向退役军人
学历放宽至高中(中职)
年龄放宽至45周岁
(1978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

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2日9:00-24日17:00
报名地址
“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
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
(网址:http://wlexam.com:26678/puan2024/)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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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意见(试行)》(黔组发〔2022〕17号)和州委组织部印发的《黔西南州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州组通〔2022〕32号)精神及《中共普安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普安县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普组通〔2022〕6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40名。选聘岗位详见《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文化素质及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8月 22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止2024年8月22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2019年8月22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但要确保退休时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符合条件的特殊对象年龄放宽具体年限以国家、省、州相关文件为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6)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7)在读的高校毕业生;

(8)截止2024年8月22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9)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9:00-24日17:00;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lexam.com:26678/puan2024/),仔细阅读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和上传相关报考资格附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凡是报考两个职位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9:00至24日18:00。资格初审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审核未过”确认,并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选聘简章》及《职位一览表》(附件),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给予取消报名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2024年8月24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24年8月24日19:00前进行修改(2024年8月24日17:00后不得修改报考单位及职位),用人单位8月24日21: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并及时与选聘办联系。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24小时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报名确认及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22日9:00至8月25日08:00期间登录“普安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lexam.com:26678/puan2024/)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再退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选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缴费成功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5.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5日9:00至9月6日08:00期间登陆“普安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lexam.com:26678/puan2024/)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笔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笔试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方式、考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分值为15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7日,具体职位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及公布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卷面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建档立卡户和监测对象子女优先(以县农业农村局出具证明为准),上述方式仍未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采取面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普安组织工作”进行公示。

(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按上述方式进行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本人《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

(3)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2024年8月22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

(4)2019年8月22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须提供表彰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选聘单位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审核后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普安组织工作”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体检。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主管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政审结论。

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普安县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政审考察工作方案》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


八、公示和选聘


1.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对象。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普安组织工作”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六部门联合审核,由街道党工委组织选聘人员以成绩排名先后依次进行选岗并行文,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

2.新选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享受基础级别薪酬(1700元/月)和三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每月单位缴纳部分)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考核情况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备案。考核合格人员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薪酬标准按照《普安县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规定执行,包括职务薪酬、基础级别薪酬、学历津贴、绩效薪酬和职业资格津贴。其中,职务薪酬+基础级别薪酬+学历津贴为:五岗大专学历1900元/人/月、五岗本科学历2000元/人/月、五岗硕士研究生学历2300元/人/月、五岗博士研究生学历2800元/人/月。绩效薪酬按季度考核情况确定档次,考核为“优秀”等次500元/人/月,考核为“合格”等次300元/人/月,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不享受绩效薪酬。职业资格津贴为:助理社会工作师300元/人/月,社会工作师500元/人/月,高级社会工作师700元/人/月。月薪酬含个人缴纳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自动放弃聘用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九、有关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本次选聘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选聘简章》规定,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

(四)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五)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考生,立即取消其选聘资格。对违反选聘纪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个人相关材料的取消选聘资格。

(八)本次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未尽事宜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次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报名、准考证领取、笔试、考察政审、体检等相关信息均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十、本简章由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试业务咨询电话:0859—7237576(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859—7237380(普安县委组织部)

纪律监督电话:0859—7232166(普安县纪委县监察委办公室)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附件: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位一览表


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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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退役军人(ID:zgtyjr)。

素材来源:中国退役军人综合绍兴市柯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柯桥区人民政府、琅琊区人民政府、靖江先锋、中国永嘉、普安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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