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一口气举报300人,震惊巡视组!

文化   2024-09-22 11:41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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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原县委书记胡健勇,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真胡真健真勇

他曾一口气举报300人,连见多识广的巡视组也瞠目结舌。


胡健勇,出生于1966年,江西分宜人,1987年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新余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办调研员、江西省委农工部办公室副主任、赣州市委副秘书长、兴国县委副书记、县长、于都县委书记。

可谓是年轻有为,“成绩显赫”!30来岁就干到了正县级,但却因为一个低级行为而被拉下马。

一、真胡

2011年,江西省赣州市换届选举,时任于都县县委书记的胡健勇因自己未入选副厅级干部人员名单,心生不满,安排司机李某和妻弟刘某捏造虚假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匿名书信、知名网站发帖等方式,对此次赣州市换届工作和有关领导进行造谣诬蔑,造成了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

江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认为,胡健勇的造谣诬蔑行为,严重背离了党的组织原则,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尤其是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和江西省委“10个严禁”的换届纪律要求,完全背离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道德,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形象,扰乱了党和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换届工作,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你看,因为自己未能升职,而造谣诬蔑他人,胡猜、胡言、胡为,是不是太胡了?

组织上查处了他,这一查可不得了:

2004年至2011年,胡健勇在担任赣州市委副秘书长、兴国县县长、定南县委书记、于都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或承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子、原司机等人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50.088万元,美元4.1万元,港币28.2万元,新加坡币4000元,欧元5000元。

胡健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对于差额706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属于差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你看,明目张胆收受贿赂,是不是还是太胡了?

2012年6月20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赣中刑二初字第9号刑事判决,认定胡健勇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胡健勇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江西省高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真健

胡健勇入狱后不久,恰逢中央第八巡视组进驻江西省。胡健勇在狱中写举报信交代了许多人的违法违纪行为。

一位知情人士说,“他记忆力十分惊人,举报了300多人,谁什么时候送给他什么东西,他又曾经给谁送过什么东西,都记得一清二楚,最后把很多人都供出来了。”

三、真勇

胡健勇一口气举报了300人,需要勇气。这300人当中,有些是他曾经的下属,有些是他曾经的上司。

更勇的是,他还举报了上司的上司。

胡健勇在服刑期间,因立功和悔改表现,已有三次减刑。2017年,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九年。

2019年9月30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8个月20天。2023年6月,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总之,胡健勇案是一个典型的反腐斗争案例,展现了中国反腐斗争的复杂性和重要性。

胡健勇通过举报揭发了许多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为反腐斗争提供了重要线索。

减刑决策则展示了司法机关对于悔改表现的认可和法定条件的运用。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反腐斗争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加强法律意识和举报机制的建设,为建设廉洁政治和法治社会做出贡献。




来源:张首辅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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