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莫红兵主持召开武宣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情况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等报告;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以票决的形式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要求,获得新任命的同志要始终牢记重托,立足新岗位、勤于学习,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勇挑大梁、不负众望,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为推动武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努力。要忠于宪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全面推进法治武宣建设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守好底线,克己奉公,永葆勤政廉政的公仆本色,为高质量建设“三城三区”和东融先导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寿猛、黄政合、赵元胜、黄志芳及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林子,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1名领导,不是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武宣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4年11月27日武宣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武宣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一)
决定免去:
曾韶斌的武宣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蓝盛的武宣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曾韶斌为武宣县民政局局长;
潘中彬为武宣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二)
任命:
韦钰为武宣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三)
免去:
刘峰的武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梁沟为武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武宣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罗成贵辞去武宣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27日武宣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武宣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罗成贵辞去武宣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武宣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韦钰代理武宣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4年11月27日武宣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武宣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武宣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韦钰代理主任职务。
审核:陆原令
终审:苏文积
监制:林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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