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明确的教育教学时间安排,海南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00。学生到校时间由学校综合考虑学生睡眠保障、上学路途远近、早操早读等实际情况确定。
课间安排方面,海南义务教育学校课间休息时间不少于15分钟,每天至少安排一次30分钟的大课间,每天上、下午各组织一次眼保健操。各校要确保学生每天综合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调整后,午餐午休时间、放学时间总体保持不变。根据要求,严禁教师“拖堂”或对学生课间活动设置不必要的约束,鼓励学生走出教室通过文体活动或远眺等方式放松。
作息时间安排方面,省教育厅鼓励各地各校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中午放学后的午餐午休服务。各校应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确保食品安全;午休可安排在宿舍、教室、图书馆等地或具备消防安全及相应条件的其他场所。
在课后服务覆盖范围方面,各市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课后服务,要确保学校全覆盖和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课后服务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相衔接,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不早于17:30;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通知指出,有条件的学校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的前提下,可安排早读、早操、晚自习。严禁在早读和晚自习时间安排授课。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9小时,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2:00。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教育教学及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各市县严格实行五日作息制,严禁学校利用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到校集中上课。
来源:海口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肖卫香
编辑:颜礼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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