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渝0155执220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婷与被执行人谭春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谭春燕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无法执行完毕,本案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执行案号:(2024)渝0155执2208号。
二、被执行人:谭春燕,女,1990年1月9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人民东路318号57幢,公民身份号码50010119900109****。
三、涉案标的:150360.00元。
四、凡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谭春燕名下财产线索的,在本院能够实际执行到位的,给予800元的金额作为奖励;
五、悬赏举报期限一年,悬赏期限截止至2025年12月12日24时;
六、悬赏金由申请人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后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属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人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三)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四)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五)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
(六)同一线索,举报在后的,举报时间以本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魏法官
举报电话:023-53368607
举报邮件邮寄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红桂路16号,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14办公室,邮编:405200。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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