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防非知识 远离非法集资

政务   2024-10-24 18:46   内蒙古  

老年群体常见的非法集资套路

 

常见一:以销售保健品为目的

      个别机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体验、免费旅游、赠送礼品、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以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提供养老服务的名义或者以高额利息为诱惑,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常见二:高返利”——虚假投资理财

      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回报、“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常见三:养老公寓骗局

      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声称入住即给予优惠折扣、不入住也可给予高额分红,收取高额房款、租金、押金等,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常见四:“养老服务”

      个别养老服务机构缺乏实体基地,或虽有养老实体但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常见五:以房养老

      个别机构以“以房养老”、每月坐享高息收益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通过房产抵押借款理财,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温馨提醒:

      1.高额利息无法兑现。承诺的高额利息资金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一些机构或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高额利息无法兑付。

 

      2.资金安全无法保障。非法吸收的资金大多在个人或第三方关联账户,隐蔽性强,难以得到有效监管,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追赃挽损难度大,本金难以追回。 

      3.养老服务需求无法满足。一些机构和企业不具备提供服务的能力,通过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骗取老年人信任,但往往无法兑现承诺达到预期效果,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养老服务机构的本质是提供养老服务,对带有投资返利性质的承诺,老年人应谨记高回报伴随高风险,认清高额利诱背后隐藏的巨大风险,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来源于:阿左旗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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