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问答
Q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A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脱贫地区要根据形势变化,理清工作思路,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饮水安全也被纳入其中)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到2035年,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Q
“四个不摘”要求是什么?
A
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返贫致贫。
Q
乡村振兴的“五大振兴”是什么?
A
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牵头部门分别是农牧局、人社局、文旅局、科林草局、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