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羊山新区政和街道住宅小区“一户一表”供水改造工程评委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的决定
自收到《关于移送评标专家有关行为的函》(信公资交易函〔2023〕30号)通知,经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对吴岚宇、吴文明、余锐、高来齐、张勇参加的“羊山新区政和街道住宅小区‘一户一表’供水改造工程”评标活动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如下:
在“羊山新区政和街道住宅小区‘一户一表’供水改造工程”项目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组长吴岚宇、吴文明、余锐、高来齐、业主评委张勇在评标活动中未认真履行职责,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评标委员会组长吴岚宇存在错误引导行为;业主评委张勇存在暗示倾向行为,对未提供企业业绩的投标人多记分。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和《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吴岚宇未能履行评标专家职责、存在错误引导行为,且在一年内连续两次违反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给予禁止其12个月评标资格处理;余锐未能履行评标专家职责,且在一年内连续两次违反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给予禁止其12个月评标资格处理;吴文明、高来齐、张勇未能履行评标专家职责,禁止其6个月评标资格处理;禁止评标资格从即日起开始。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7日
来源: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刘晓霜 责编:袁桂玲 编审:赵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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