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权限移交工作的公告

政务   2024-12-05 18:08   黑龙江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十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黑教规〔2024〕9号)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24〕82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职能,扎实推进“双减”工作取得成效,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将于即日起开展我市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权限移交工作。2025年1月31日前,各地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部门将“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现有中小学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资料、档案、机构清单等内容全部移交属地教育部门。未在监管平台注册登记的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属地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部门协商解决。2025年2月21日前,各地教育等部门完成我市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换发办学许可证,并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
特此公告。



伊春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


来源伊春市教育局校外监管科
编辑:薛港环
一审:刘少博
二审:师   
三审:邢洪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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