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女子因违反“禁飞通告”被三亚警方处罚,系全市首例。
据了解,早在11月1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期间“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明确2024年11月17日00时至11月30日24时,三亚市吉阳区与天涯区行政辖区内禁止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通告发布后,三亚警方对管控区域全天候开展无人机预警、反制、查控工作,依法严查违规升空无人机。
11月18日11时许,三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在巡查中发现一架无人机违反“禁飞通告”在吉阳区美丽之冠广场(属临时管制空域)飞行,当即向辖区派出所通报。
接报后,吉阳分局大东海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违法行为人孙某杰正在违规操作无人机在美丽之冠广场进行航拍。随即,民警依法将孙某杰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当日孙某杰到美丽之冠广场逛展会时,操作无人机违规飞行并进行航拍。经询问,孙某杰如实陈述其违法行为。目前,吉阳分局依法对孙某杰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请严格遵守相关飞行管控通告规定,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不得在管控区域和时段内施放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依法登记,合规飞行。(麦文耀)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原标题:一女子违反“禁飞通告”被三亚警方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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