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第十五届航展期间全市禁飞“低慢小”飞行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11月7日至11月20日期间任何未经批准的单位、组织及个人,禁止在珠海市低空空域内飞行“低慢小”飞行物。
《公告》所称“低慢小”飞行物,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即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穿越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类型。
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等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由此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人还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据了解,第十五届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将于11月12日至17日在珠海国际航展中心举行。其中,11月12至14日为专业日,11月15日至17日为公众日,每天开放时间为9时至17时。
本文来源: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朱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