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文:完善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应用(附全文)

科技   2025-01-16 09:59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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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商务部1月14日消息,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省市标准化建设推进制度型开放若干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省市标准制修订及相关工作任务清单(首批)》(以下简称《工作任务清单》)。《意见》明确,完善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应用下一步,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优化相关标准建设、实施、评价及创新成果总结推广体系,助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商务部外资司负责人对上述文件进行了解读。


《意见》出台背景


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以下简称试点示范)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开放举措,目前已在全国11个省市实施,对全国服务业开放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日益显现。


标准作为制度型开放的重要内容、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是试点示范的新兴工作领域。在试点示范省市专项推进标准化建设,有助于发挥试点示范的先行先试作用,加强部门与地方、政府和市场的联动,多层次多领域增加标准供给,以制度建设促进我国服务业锻长板、补短板;有助于把握全球产业变革与国际经贸规则重构的趋势,以标准制订引领创新,开拓新的发展领域,把握发展的主动权;有助于贴近贸易投资工作实践,便利外商投资企业进入和深耕中国市场,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部署“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商务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试点示范与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协同互促,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并报请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


22家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深度参与政策研究,提供了多方面建设性意见。试点示范省市主动担当,积极认领工作任务,充实了政策文件内容。


主要内容


《意见》根据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落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部署,提出在试点示范省市开展标准化建设先行先试的总体要求及相关组织保障措施,明确4方面17项重点工作


一是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大局。制修订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等大宗消费品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标准,支撑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制修订住宿餐饮、养老托育等生活服务领域标准,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完善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应用探索制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评价等标准,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二是推进标准化高水平对外开放。完善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管理体系和服务贸易行业标准,提高政策措施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促进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快践行中方承诺。支持相关行业转化运用国外先进标准、研制国际标准,服务境内企业国际化经营需要,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在标准制定方面的国民待遇,推进国际标准化交流合作。


三是完善产业发展根基。围绕新材料、智能装备、生命健康等特色优势产业及其关键环节编制标准,推动差异化探索。围绕数字经济、医疗健康、公共服务、现代物流等领域,探索制定适应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两业”融合发展需要的技术、流程、管理等标准。支持重点园区平台示范发展、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标准化建设。


四是构建高效协同的标准化体系。明确部门、地方和企业参与标准化建设的路径、方式及相关管理服务和支持举措,强化工作联动,凝聚工作合力,打造工作闭环。


同时,为保障《意见》落地落实,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配套印发了首批《工作任务清单》,根据标准的层级、领域和相应市场需求、工作需要,列明各试点示范省市分工,支持相关省市结合当地特色优势开展探索,共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具体包括104项标准制修订及相关工作任务,后续将持续动态更新。


下一步,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优化相关标准建设、实施、评价及创新成果总结推广体系,助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以下是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支持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省市标准化建设推进制度型开放若干措施的意见》及《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省市标准制修订及相关工作任务清单(首批)》的通知

来源:商务部网站、央广网。通航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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