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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南京新港及季昌群需向平安信托偿还本金13.04亿元,支付罚息2.66亿元。除此之外还有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
从披露的信息中我们看到律师费达到了40万元,一审受理费大概789万元,二审受理费大概789万元,再加上鉴定费10万元,总共因诉讼产生的费用就高达约1628万元,由此可见诉讼费用还是比较高昂的。
另外,我们还看到这个诉讼堪称是一个巨大反转,因为一审驳回了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但是二审也就是终审判决却胜诉了,实属来之不易,维权之艰难。
有一点注意的是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有两个股东,第一大股东为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约为97%。实际控制人为南京市国资委,妥妥国有控股,来头不小。
值得注意的是,12月10日,南京高科(600064)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持有的2.29亿股股份,因平安信托与季昌群、南京新港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被冻结,该冻结始于2022年11月29日。
2024年4月10日,新京报发表了题为《平安信托旗下产品延期兑付背后:踩雷多家房企,风险亟待化解》的文章。
文章指出,中国平安有着“最大隐形地主”之称,不仅战略投资多家房企,还有不少信托产品投资地产项目。
平安信托党委书记、董事长方蔚豪曾表示,公司将紧密围绕平安集团“综合金融+医疗养老”战略大局,定位于打造“轻资产、服务型信托专家”,稳守风险底线,扎实推进“清资产、控风险、促发展”三大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