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新片区】@所有企业,临港新片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发布啦

文摘   2024-11-20 17:36   上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国发〔2019〕15号)、《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沪府规〔2022〕17号)等要求,以更大力度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群,进一步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着力打造能级高、环境优、影响大的总部经济集聚区,努力将临港新片区建设成为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重要枢纽、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特制定本措施。


支持范围

LINGANG





原则上适用于符合临港新片区特殊经济功能区定位和发展方向,经上海市相关职能单位认定的各类总部机构。具体包括:

(一)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创新型企业总部。

(二)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资研发中心、贸易型总部、民营企业总部等。

(三)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认定的企业总部、功能型总部。

1. 企业总部:对一定区域内的分支机构行使管理或服务职能,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企业。


2. 功能型总部:经母公司(集团)授权,承担集团内相应区域分支机构管理决策、采购、销售、物流、结算、研发、培训等多项总部功能,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企业;以及承担集团融资、资金流动性管理、现金池管理等职能的资金管理中心。


支持内容

LINGANG





(一)吸引企业集聚
对于符合条件并完成认定的总部机构,由管委会根据企业发展、带动效应、集聚能力维度进行综合评估后,给予相应的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二)能级提升奖励
对总部机构实现能级提升的,经认定可给予一定的奖励,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

(三)人才服务保障
鼓励各类总部机构吸引业内高端人才、国际化人才。对于符合条件的总部机构,提供人才落户、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和出入境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支持。


监督与管理

LINGANG





对于已获得认定的企业总部、功能型总部,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认定资格并收回相关资金。

1. 申报认定或申请有关资助和奖励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

2. 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失信行为。


附则

LINGANG





1. 各奖励政策需经综合评审后予以支持,同一企业享受同类支持政策时从优不重复。

2. 本措施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或本市颁布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

3. 本措施自2024年12月18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 10月31日止。本措施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点击“阅读原文” 查看政策全文


转自:上海临港


LINGANG

滴水湖金融湾  


新兴金融 全球高地



滴水湖金融湾位于临港新片区滴水湖正北侧一环带现代服务业开放区,总规划占地面积1150亩、建筑体量约360万平方米,由上海临港新片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统筹开发及产业培育,是临港推进开放型特殊经济功能区建设的核心承载区之一。


滴水湖金融湾对标国际竞争力最强的自由贸易港,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将智慧城市、低碳城市等未来城市建设理念贯彻始终。面向未来,滴水湖金融湾将成为临港新片区跨境金融总部集聚、金融业务创新的承载区,聚焦新兴金融服务、新型国际贸易、高端国际航运等重点产业,布局跨境金融、金融科技、离岸贸易、数字贸易等新兴现代服务业,成为与陆家嘴金融城、外滩金融带功能互补、协同发展的“金融第三极”。


区域特色楼宇品鉴



上海临港新片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为上海国有资本控股平台企业,主要承担临港新片区现代服务业开放区核心区的开发建设、产业引进、功能创新及招商引资。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