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某被判了!家住2楼以上的都看看

政务   2025-01-14 17:12   安徽  

2025年1月9日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对一起高空抛物罪案件

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

2024年4月17日22时许,租住在庐阳区某小区20楼的吴某某在卤制汤料时,将一块猪头骨从自家阳台窗户扔至楼下,致被害人马某停放在该楼栋下的轿车后挡风玻璃被砸碎。4月18日,公安机关接被害人报警后前往吴某某租住处将其抓获,吴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自愿赔偿马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000元并取得对方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从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已构成高空抛物罪,鉴于被告人吴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从轻、从宽处罚。当庭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高空抛物行为,轻则损害他人财物,重则危及他人生命安全,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坚决杜绝高空抛物,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来源:安徽警方


往期推荐:





陈文清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定信心 干字当头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中国法学会新任领导班子名单公布


这一刻,他白得发光!

平安铜都
建设法治铜陵,打造平安铜都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