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小微企业续贷政策告知书

文摘   2024-10-30 10:05   湖南  




公示依据:根据湘金办便函[2024]238号文件精神,安乡农商银行特此公示续贷相关政策。
一、续贷条件及要求
1. 借款主体:适用于在我行有贷款余额的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借款人,包括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经营性贷款借款人。本政策不适用于消费性信贷产品。
     2. 信用状况:借款人需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原贷款为正常类,未欠息,无逾期、欠息或逃废债等不良行为。
     3. 经营情况:借款人需持续依法合规经营,具备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4. 期限要求:无还本续贷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且不超过一年。

 5.次数要求:同一个合同无还本续贷不能超过两次,同一个借款人无还本续贷不能超过4次。

 6. 其他符合我行贷款发放的其他相关规定。
    二、申请资料
    1.续贷申请书:借款人需在合同到期前向我行提出无还本续贷申请,并填写提交无还本续贷申请书。
     2.财务报表:企业需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个人需提供相关资产和收入证明。
     3. 经营情况说明:详细说明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及还款计划。

4. 身份证明: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结婚证等)、企业营业执照等。

5. 其他资料: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借款人向安乡农商银行提交无还本续贷申请及相关资料。
     2. 资料审核:我行将对借款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3. 贷款审批: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及还款意愿进行风险评估,下达审批意见。

4. 签订合同:审批通过后,与借款人签订新的贷款合同,明确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等。

5. 发放贷款:完成合同签订后,我行将按约定发放贷款。
     四、办理时限
    我行将高效处理无还本续贷申请,确保在资料齐全、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尽快完成贷款发放。具体办理时限为:额度在50万以内、50万-100万(含)、100万-300万(含)、300万以上的续贷申请,分别在2、3、5、7天内审批办结,请借款人提前咨询并合理安排时间。
     五、注意事项    

1. 请借款人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如有虚假或遗漏,将影响贷款审批结果。

2. 借款人在贷款期间需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按时还本付息。

3. 本政策具体解释权归安乡农商银行所有。



湖南安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湖南安乡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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