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目标再明确、任务再细化、责任再夯实,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打造美丽吉林“四平样板”贡献力量。进一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持续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日常监管。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全市空气质量稳定达到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省控要求。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强化饮用水水源地高水平保护及精细化管理工作,持续开展问题排查,确保水源地稳定达标。常态化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高标准推进规范化建设。持续强化城市黑臭水体管控,确保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稳定在80%以上。进一步巩固土壤环境质量。因地制宜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继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强化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进一步加强监管服务。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严格环境准入,强化固定污染源管理,全面提升排污许可发证质量。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执法监管“正面清单”,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扎实推进执法“大练兵”,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大项目谋划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抓好项目储备库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项目单位破解难题。(全媒体记者 崔圣驰)
编辑 | 关婧格 许 新 校对 | 傅 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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