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聘任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公示
根据牡丹江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开展聘任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牡食安办〔2024〕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校食品卫生标准、安全保障及卫生环境,打造健康、放心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根据班主任、家长委员会推荐,拟聘任以下10名学生及学生家长任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
公示如下:
任国峰 家长
李增霞 家长
马金泉 家长
邓海龙 家长
郭丽颖 家长
李欣营 学生
李昕怡 学生
马 鑫 学生
邓鑫萍 学生
耿羽钊 学生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有效,社会各界如有任何异议或建议,请及时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取得联系。我们期待并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共同为校园食品安全贡献力量。
联系人:田立彬
联系电话:0453-3959590(办公电话) 13766615007(手机)
编辑:王畹棋
一审:黄丽娟
二审:王永臣
三审:肖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