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绥芬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聘任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公示

文摘   2024-09-24 21:06   黑龙江  

绥芬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聘任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公示


根据牡丹江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开展聘任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牡食安办〔2024〕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校食品卫生标准、安全保障及卫生环境,打造健康、放心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根据班主任、家长委员会推荐,拟聘任以下10名学生及学生家长任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

公示如下:   

任国峰  家长

李增霞  家长

马金泉  家长

邓海龙  家长

郭丽颖  家长

李欣营  学生

李昕怡  学生

马   鑫  学生

邓鑫萍  学生

耿羽钊  学生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有效,社会各界如有任何异议或建议,请及时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取得联系。我们期待并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共同为校园食品安全贡献力量。

联系人:田立彬

联系电话:0453-3959590(办公电话) 13766615007(手机)






编辑:王畹棋

一审:黄丽娟

二审:王永臣

三审:肖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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