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县纪委监委
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
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的问题(一)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漾濞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陈和祥,中共党员,漾濞县公安局老干党支部党员,2024年4月12日15时30分,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漾濞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
来源:漾濞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