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两名原副厅级干部被提起公诉

时事   2024-12-26 19:46   北京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12月26日消息,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卜世杰涉嫌受贿案,王尚君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卜世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辽宁省沈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卜世杰(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新民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新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卜世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新民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卜世杰利用担任沈阳蒲河新城服务一局局长、沈北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沈阳蒲河新城管委会副主任、沈阳市沈北新区副区长、沈阳市辽中区区长、沈阳近海经济区管委会主任、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便利,为多个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款拨付、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尚君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日前,辽宁省盘锦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尚君(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辽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尚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尚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犯罪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刘茜贤

知道News
知道News,立足北京,放眼全国,提供全面、专业、深度的时政解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