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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出台背景
随着全社会对养老问题的关注度提高,聚焦老年人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增强社区为老服务功能,推动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逐步成为近几年强化为老服务的重要方向。
2023年12月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提出“推进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在居住环境、日常出行、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需要。”
2024年7月
省民政厅联合省卫健委等23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的意见》(鲁民〔2024〕34号),提出全面加强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大力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老年人各方面需求,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市民政局立足我市实际,会同市卫健委、市委社会工作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的意见》(潍民字〔2024〕48号),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
意见主要内容
老年人友好空间打造方面
建立健全城乡社区紧急救援人员队伍和应急工作网络,2025年底前,全市所有城乡社区建成应急救援站。定期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用水、用电、用气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指导消除安全隐患。
老年人友好健康支持方面
提高基层老年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到2025年底,全部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35%以上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普遍建成。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等健康管理服务。
开展友好为老服务方面
大力开展社区助老服务。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及时掌握和推动解决特殊困难老年人面临的生活困难和服务需求。
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方面
引导和组织老年人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社区开展与老年人相关的服务项目或活动时,应当充分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时应当有老年人代表参加。加强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在城乡社区积极开展“银龄行动”,培育老年志愿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支持老年人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广泛参与社区协商、移风易俗、纠纷调解等社区治理志愿服务活动。
营造社区孝亲敬老氛围方面
提高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化水平方面
意见制定的重要意义
大力创建老年友好型社区,不仅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选择,更是实现社会和谐进步、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具有深远的意义和作用。
四是营造尊老敬老浓厚氛围。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倡导社区居民积极看待老龄社会,选树孝亲敬老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报道,形成良好氛围。10月份,全市各级广泛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庄严,潍坊市委书记刘运出席了敬老月启动仪式并讲话。广泛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情暖夕阳·幸福餐桌”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共走访慰问老年人8万余人,走访慰问机构50余家,累计支出款物1000余万元。组织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百岁以上老年人开展“期颐之贺 情暖鸢都”走访慰问活动。开展“见证百年 更好潍坊”百岁老人全家福主题摄影展并印制成册,着力营造孝亲敬老浓厚氛围。
四是不断扩大“银龄”特色品牌效应。由市老龄办牵头,充分发挥老年大学、老干部社团等平台载体作用,在乡村振兴、文化教育、关心下一代等领域成绩显著。创建“长者先锋”、“婚姻家庭志愿调解”、“传统文化宣教”、“敬老饺子宴”等品牌。
三是聚焦改革创新,深化多元养老服务模式。秉持创新引领、改革驱动理念,积极探索养老新路径。在普惠养老上,高标准打造335处“幸福来临”惠民综合体,以“1+5+N”模式,配套百姓餐厅等设施,惠及13.2万名60周岁以上老人等特殊群体。针对困难失能老人,提供医养机构专业照护,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难题,获评全省集中托养试点。在智慧养老上,依托县级智慧平台,创新“线上+线下”服务,整合资源,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浴等服务,实现督查指导在线化、管理服务数据化、服务老人便捷化,全方位提升养老服务效能,让老年人享受更优质的养老生活。
审 核|张 璇
复 审|王志新
终 审|孙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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