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磐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政务   2025-01-10 14:23   浙江  

磐安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磐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月10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磐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磐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上中旬在县城召开,并授权主任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会议具体召开日期。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长何浩挺关于磐安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磐安县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及2025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磐安县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
三、审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磐安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磐安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县财政局关于磐安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磐安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5年财政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厉廷法关于磐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代院长郑望鑫关于磐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徐静关于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及其他事项。

 磐安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1月10日


编辑│施圭娅
二审│黄聪巍
终审│张黎明

磐安发布
磐安县对外宣传推介的重要窗口、党务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服务基层民生的信息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