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磐安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政务   2025-01-10 15:06   浙江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届磐安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月10日政协第十届磐安县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磐安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磐安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上中旬在磐安县城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 :
一、听取中共磐安县委书记金艳讲话;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届磐安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届磐安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列席磐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五、选举政协第十届磐安县委员会常务委员;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磐安县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磐安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八、其他事项。

政协磐安县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


编辑│施圭娅
二审│黄聪巍
终审│张黎明

磐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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